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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农资行业代言人

日期:2005-11-08 15:42   作者:郑劭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经济新闻》2005年第1816期三版

    江苏省农资流通协会有个绰号,就是“行业代言人”。作为“代言人”,协会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会领导先后走访了省政府及省发改委、经贸委、质监局、工商局、农林厅等政府有关部门,求得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与帮助,取得他们对农资工作以及协会工作的指导。协会每年坚持在主要农时季节等关键时节前召开市场分析通报会。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协办了“第五届全国肥料信息交流暨产品交易会”、“2005年中国化肥市场论坛”等全国性的大型活动,深受广大会员欢迎。
    协会以自律和维权为、己任。协会实施了《江苏省农资流通协会行业自律公约》。2005年5月,协会在省物价局的倡导下,与省化肥协会联合举办“江苏省化肥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经营‘双承诺’活动”,并向全省化肥生产经营企业发出《“保供稳价”诚信活动倡议书》。针对农资行业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协会积极帮助筹划解决;并对一些地方出现的执法检查“偏差”问题出面协调、维权。主动倡议和参与了由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组织的首届江苏工商部门与企业“打假保名优”研讨交流会,工商系统和与会企业在会上达成共识;针对一些会员企业反映少数县市的工商部门在查处“不合格”化肥的过程中处罚过严的情况,协会向省工商局提交了《关于请求对化肥水分超标问题减轻处罚的报告》,得到工商、质检部门的重视;今年三夏期间,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了协会意见,物价部门明文规定化肥价格可综合定价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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