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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

日期:2005-10-21   作者:821厂/郑敬东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安全时讯》2005年第40期A4/生活

    才子李天才,38岁,某企业的总经理,从“爱您没商量”夜总会摇摇摆摆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了。他发动了宝马,按动开关,让耳边萦绕着美妙的情歌,回味着之前的“美妙享受”。不一会儿,车外面下起了瓢泼大雨,他越发感觉生活原来可以很刺激。这些年非常“顺”,“进步”与收入,名车与美女,“一个也没有少”。于是,加大油门,飙起车来。
    这是一条通往远郊的公路,来往的车辆很少。赶快回家,痛痛快快地洗个热水澡,然后美美地睡个好觉,明天还要向青年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作报告。车下坡了,突然,他发现路上横着一个黑糊糊的东西。天呐,是一个人!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这手脚都不怎么听使唤,车轮径直轧了过去,李天才感觉车颠了一下,周身立马大汗淋漓,酒猛地醒了,一阵刺耳的刹车声,车停了。他双手紧紧地抓住方向盘,两眼惊恐地盯住前方,脑袋里剧烈思索。他想过报警,但是,“酒后驾车肇事轧死人”的认定就会把自己推进罪犯的行列,那么就一切都“报销”了。现在是人不知鬼不觉,天又下着雨……“赌一把!”于是,重新发动车子,飞驰而去。
    第二天的报告当然没有作好,李总经理一直处于惊恐之中。接下来的两天,虽然表面还是镇定如常,实际却如惊弓之鸟,而且一反常态地关注起当地所有报纸,单位没有的,还专门到街上去买回来,仔细查看。让他感到意外的是,没有一家报纸有关于那起事故的报道。“难道根本就没有轧死人?只是我酒后形成的幻觉?”李天才这样想着,于是心情逐渐宽舒起来。
    第三天晚上,李天才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对方神秘兮兮地说:“是李总经理吧,呵——哈,年富力强,前程无量……”
    “你是谁?”
    “我啊?只是个过路的人,我看见了您制造的那起交通事故。虽然天黑、雨大,但是,您的车牌号我还是记住了的!”对方慢条斯理地说。
    李总经理像触了电,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不过,别紧张嘛,我已经帮你处理了那具倒霉的尸体,那是一个醉鬼,我不说,谁也不知道。只是,我知情不报,也是要担风险的,如果你愿意付出足够的‘保密费’,这个风险我就负到底了,保证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然……”对方笑了笑。
    “你说条件,不就是要钱嘛!市场经济,蚀财免灾,得人钱财,替人消灾……” 别看李总经理年轻,处理事情还是蛮果断的,而且还有“理论依据”。
    几天后,李总经理亲自开车去银行,往一个账户里存入10万元。
    3个月后,在公司处以上干部会议上,保卫处长传达市公安局会议精神,其中有一个案件是这样的:
    有六个诈骗老手,给动物尸体套上人的衣服,半夜里摆放在郊外的公路上,特别是下坡、拐弯地段。他们躲在路旁“守株待兔”。有的驾驶员机敏,车速慢,也就绕过去了;有的速度快,或者是酒后开车,应急处理不当,把“尸体”给轧了,以为没有人发现,便逃离现场,就成了他们诈骗的对象。后来警方发现这是一个诈骗团伙设计的圈套,已经抓获了三个人,还有三个人没有归案。
    李天才听了后又心惊肉跳起来,他想起一句话:拔出萝卜带出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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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有法律有条例只要是驾驶员酒后驾车不管是肇事死了人   (55, 02-25)
  驾驶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国家的干部包括工人   (55,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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