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期,各地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本报特派记者深入产煤大省山西采访,调查了解到一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从本期起,将陆续刊发记者采写的“山西煤矿安全生产采访记”系列报道。
有人说,在山西,用锄头往地下挖几十公分,就能挖到煤。这话是用来形容山西蕴藏着丰富的煤炭资源,说的虽然有点夸张,但是在一些山上,只要往下挖掘二三米,确实能挖到煤,记者就亲眼看到了这样一处被挖开的山头,只可惜这样的露天煤矿没有合法的手续。
被蚕食的山头
8月22日上午,沿着一条坑坑洼洼的山间泥路,记者坐的车颠簸着开到了距离山西省怀仁县何家堡乡芦子沟煤矿2公里处的大南沟,看到这里有两座山头被挖开了两个大口子。左边一座的口子大些,半径足有百米;右边那座的口子小些,半径有六七十米。这里的煤层非常浅,从被挖开的口子断层处可以看出,从山顶地表往下挖大约三四米,就是煤层。挖掘现场堆满了掺杂着残煤的矸石,沿着山坡往下倒,形成了一个小山坡。记者看到,在挖掘现场的地上布满了汽车开过的轮胎痕迹,还找到了一个破碎的汽车大灯,显然,这里不久前还曾是一个繁忙的露天煤矿。
其实,8月初这里曾是一片忙碌的开采景象:运煤的卡车一辆接一辆穿梭于山间小路上,大约每隔10分钟,就有一辆运煤的卡车开出山口,把煤运到山沟外的一个煤炭运销点。在挖掘现场,两台挖掘机正在挖煤,煤、岩石、矸石、泥土,随处可见。但是看到有不认识的车来到,现场挖煤的人蜂拥散去,运煤的车也迅速离开,只剩下两台“逃不走”的挖掘机呆立在现场。
据一位当地知情人介绍,一辆卡车一次能装煤20吨,假如平均每天开采8个小时,每天产煤量就达到近千吨。这位知情人说,按现在的煤炭行情,这种煤至少能卖到30元一吨。照此计算,一天就可以获利3万元,一年可以获利上千万。
据这位知情人介绍,这样规模的开采程度,并非短期内所能办到。从现场也可以看出,两个山头已经有一半被采空。那么,这样的露天煤矿是否有合法的手续呢?如果有合法的手续,为什么看到生人来,采煤的人就要跑呢?
一波三折的采访
按相关法律程序,要开矿首先要经国土资源部门的同意,取得采矿许可证。了解到大南沟露天采煤的情况后,记者曾向怀仁县国土资源局了解此事。由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忠不在,他通过电话让记者向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陈维新了解情况。陈书记说,他是书记,不管具体的业务,不清楚这个事情,并表示会找个负责的人来说明这个事情。于是他找来了露天采煤点所属的何家堡乡乡长郭奉全,但是郭乡长说他也不知道那里存在露天采煤的事情,并且表示,即使知道了也管不了。记者此后还电话采访了怀仁县分管煤炭工作的副县长曹步清,他表示这个事情不归他管。
8月22日下午,记者再次到怀仁县找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在国土资源局,还是没有见到张忠局长,陈维新书记也仍然表示对此事不了解。在怀仁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让我们找宣传部通讯组,而通讯组的同志又让我们直接找分管的领导,在找分管副县长、县长未果的情况下,记者只得直奔怀仁县委书记李锦的办公室。据李书记介绍,那个露天矿已经停了,并且拘留了一个人,没收了一台机器。至于这个人叫什么名字、哪里人,李书记说他也不太清楚,得问具体的管理部门。李书记还表示,怀仁县非常重视治理私挖乱采问题,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私挖乱采是绝对不允许的,只要发现,肯定会依法办事,没收机械设备,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只要逮住,肯定严厉制裁。”
他还向记者表示,可以找来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忠介绍具体的处理情况,只可惜等到天黑,记者也没有见到这位张局长。
(舒安东 范 千 武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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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全国查处违法采矿12万起
据国土资源部的资料,自2001年起,全国共查处非法采矿12万起,非法转让矿权2178起,涉及金额3.19亿元;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近2.4亿元,没收矿石2.1亿多吨;2493人因严重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通过对持证矿山企业违法开采行为进行整顿,责令停产整顿矿山3.39万家,选矿厂1.12万家;注销或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矿山有2.97万家,选矿厂1478家;共清理勘查许可证9232个,采矿许可证15.18万个。
■ 短评
非法开采是事故源头
私挖乱采,非法矿主纯粹以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为目的,在开采上“挑肥拣瘦”,在安全上毫不重视,一方面是严重浪费国家宝贵的矿产资源,破坏了环境,造成水土流失;另一方面,私挖乱采、非法开采也是众多安全生产事故的源头。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私挖乱采的小煤矿曾是煤矿事故的“主力”。两座大山被挖开两个大口子,每天产煤近千吨,这样的程度没有一年半载的时间恐怕很难办到。地方政府以及相关管理部门打击非法开采的力度仍需加强,工作方法也有待改进和提高。其实,只要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打击力度够重、工作方法得当,及时发现、制止非法开采是完全可以办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