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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县社主任要提高七种素质

日期:2005-08-30 10:48   作者:未红国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经济新闻》2005年第1771期一版

    本报讯 (实习记者 未红国) 8月25日上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六期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主任培训班正式开学,总社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出席开班式,并为来自全国各地的170多名县级供销合作社主任作了重要讲话。李春生指出,县社主任作为县级供销合作社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领军人物,做好各项工作,要培养和提高七个方面的素质,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找准改革发展的重点。
    李春生说,县社主任作为县社改革与发展的领导者,要努力提高七种素质:一是有大局意识,有全局观念。县社主任要善于在农业、农村总体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中寻找出路。二是树立合作制理念,做社会活动家。要树立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同时要做一个出色的社会活动家,做好当地党政领导和地方各部门工作,争取他们对合作社事业的理解和政策支持,为供销社和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三是有良好的品德,顶得住各种诱惑。供销社目前的条件和面临的形势、任务,要求县社主任以身作则,在改革中甘于吃苦、吃亏,能忍辱负重,能从严要求自己,带领职工勤俭办社、艰苦创业。四是有甘于奉献的情操,有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合作社的性质、特点和办社宗旨,决定了从事合作事业的人要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县社主任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条件和县社的基本情况,确定发展的突破口,勇于改革,大胆创新。五是有经济头脑,做一个优秀的企业家。县社主任不仅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还必须具有较高的经济素质,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六是有科技意识,使供销社成为农业科技推广普及的一块阵地。七是掌握法律知识,以法治社。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牢固树立“以法治社、以法维权”的思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
    李春生强调,县社改革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县级联合社与基层社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县级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三是处理好县社改革发展与当地经济发展的关系;四是处理好与县域经济中其它地方经济组织发展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县级社改革和发展的重点是:理顺基层社的体制与机制,以多种形式改造基层社;重视整合网络资源,把优势做强做大;将供销社的发展积极融入到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中去,夯实并扩大供销社的组织基础;探索建立新型的合作社联合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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