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昌县副县长徐良平在京宣布,为提升大佛龙井品牌信誉度和覆盖率,促进新昌茶叶健康发展,新昌县政府再出新招:斥资300万元奖励社会各界在全国各地开设大佛龙井专卖店。
徐良平介绍说,新昌县政府鼓励那些看好大佛龙井未来市场前景的企业或个人开店,只要遵守大佛龙井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自觉维护大佛龙井品牌声誉,接受国家和有关部门及专卖店管理机构检查监督的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开设大佛龙井专卖店。此外,新昌县政府还对专卖店的营业面积有具体规定:茶叶批发市场内不小于50平方米,商业街不小于25平方米。徐良平还特别提醒开店方,大佛龙井专卖店除不得经营其他品牌的龙井茶外均可经营任何茶,在销售数量上要保证年销售大佛龙井2500公斤以上。
对开店方关心的申报程序,徐良平副县长介绍说,凡要求申报大佛龙井专卖店的业主,须接受县名茶协会管理,自觉遵守大佛龙井品牌管理实施办法,向县茶叶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县茶叶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大佛龙井专卖店布局,择优选择确定大佛龙井专卖店建设单位,经初审同意后,告知业主组织实施。业主根据实施进度,提出验收申请。新昌县茶叶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验收合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并授予大佛龙井专卖店牌匾和证书。
新昌县是“中国名茶之乡”,拥有中国茶乡典范的美称,年产大佛龙井3000吨。大佛龙井去年被评为浙江省十大名茶,占整个浙江龙井产量近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