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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最有民族风情的地方去

日期:2005-04-27 17:37   作者:安集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安全时讯》2005年第15期A4/生活

  少数民族的礼仪禁忌反映了他们的民族习惯和民族文化,旅游者到了民族地区,如果对民族礼俗禁忌略知一二,就可以避免麻烦,减少误会,使旅途更顺利。
  一、不能随意摸小孩、小和尚和少女的头和头饰。
  二、进傣族寺庙的大殿或上傣家竹楼须脱鞋。
  三、在傣家竹楼留宿,头的方向不能对着主人家房门,而要把脚向着主人房门,也不能从妇女的脚上跨过去。
  四、别人给你盛饭,应双手接;你给别人盛饭菜,不能盛满,也不能只添一勺。
  五、到回族地区或进清真饭店时,忌谈猪肉,忌说“肥”字,一般是用“壮”代替“肥”。
  六、不能触摸和践踏民族宗教标志。
  七、不要向少女赠送装饰品。
  八、不要进入产妇和病人的房间。
  九、不能在屋子里吹口哨、戴草帽。
  十、不能用筷子敲碗、打猫狗。
  十一、禁止在家中谈论性方面的话题。
  十二、不许背靠神位而坐。
  十三、不得一进家门就抱婴儿。
  十四、参加藏民的喜庆活动必须首先献上哈达。
  十五、对方给你敬酒,不能拒喝,多少都得喝一口或抿一下。
  十六、如果你吃饱了,对方还给你盛饭时,不能说“不要了”,而要说“吃好了”。
  十七、不能坐在门槛中间。
  十八、不能往火塘里吐痰。
  十九、白族女主人向你敬“三道茶”时,必须站起来双手去接。
  二十、不要给佤族家里送辣椒和鸡蛋。
  二十一、往火塘里加柴,柴根应往里,不准柴尖往里。
  二十二、清早不能谈梦见的事,傍晚不扫地。
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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