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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6月日本出台新的《食品卫生法》
乌龙茶出口再次面临考验

日期:2005-03-24 17:24   作者:金文辉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茶周刊》2005年第11期T2版

  日前,乌龙茶主要进口国日本正在修改《食品卫生法》,将于2006年6月正式实施该法案。此次修改对食品农药残留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国内茶叶生产商如不及时调整管理,可能会遭受重大损失。
  3月9日至11日,福建茶叶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会同日本茶叶主要进口商三井物产株式会社和三井农林株式会社,分别在福建省主要茶产区武夷山、建瓯和安溪召开茶叶卫生安全工作会,就此次日本法律修改的有关情况和福建省茶叶在今后生产中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指导。
  药残检查撒开大网
  日本现行《食品卫生法》仅对83种农药残留量规定了标准值,但目前世界上使用的农药有700多种,除了这83种农药外其他的农药残留量即使被检出再高,也无法处罚。《食品卫生法》修改后完全改变了现状。它将设定“一律标准”,除了被设定规定标准值的农药外,其他所有农药的残留量不得高于“一律标准”。“一律标准”的值非常低,为0.01PPM。而且,规定的农药包括用于除草、杀虫、杀菌、杀螨、杀线虫、植物生长的调节剂等以防除为目的的全部农业资料。这比通常理解的“农药”,范围要广泛得多。另外,对允许在日本喷洒的农药设定标准值,给予较高的农药残留允许标准,而对在日本不允许使用的农药都采用较低的“一律标准”。
  更重要的是,就茶叶来说,对于适用“一律标准”的农药日本可能采取干茶检测。目前,我国出口到日本的茶叶主要用于生产茶水饮料,在现行《食品卫生法》框架下,对于规定的83种农药药残采用茶水检测。茶叶泡制成茶水后,茶水中的农药残留量远低于茶叶本身。新《食品卫生法》实施后,对规定了药残标准的检测沿用茶水检测,但对于那些没有规定药残标准值的农药,由于所适用的“一律标准”的标准值很低,有可能采用干茶检测,农药残留检出率将大大提高。
  据介绍,根据日本进口检查体制,如果一项产品被查出药残超标,将提高抽检频度,屡次被检出药残超标,有可能实行批批检测的“命令检查”,如果实行“命令检查”后仍被检出药残超标,最终可能实行“总括禁止进口”,也就是停止从一个国家进口这种产品。
“被重新定义的‘一律’标准对象农药如果从进口茶中检出,茶就成为违禁食品,可能不允许在日本销售,这是我们最担心的。”三井物流株式会社有关负责人说。
  茶商茶农应及早准备
  福建省是乌龙茶重要出口地。来自福州海关的数据表明,去年福建省出口乌龙茶占全国的50.57%,出口货值占全国的49.82%。日本是福建省乌龙茶的主要出口地,去年对日出口量占福建省出口总量的63.31%,出口货值占65.5%。
虽然现在离日本新《食品卫生法》正式实施还有1年多的时间,但乌龙茶从种植、收购、加工到出口,周期较长,而且部分地方有饮用和出口老茶的习惯,今年种植的春茶很大一批可能在明年5月后出口,因此现在就要着手准备,根据新要求改变种植、收购和管理方式。
  三井农林株式会社负责人表示,以往进口中国茶叶,主要以外观和口感为考查标准,今后将增加安全性,而且作为首要考查要素。
专家强调,茶农在遇到问题时不要单凭经验判断,应尽量请教专家。据了解,福建茶叶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印制了茶树病虫害防治使用手册,推荐了一批可使用的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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