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阳、武夷山等县市的19户农民没有想到,自己花三五万元购买的收割机却“割”掉了他们致富的希望。这些收割机根本达不到技术要求,三天一大修,一天几小修,没有一天能顺利工作;而且谷物损失严重,收割机成了“播种机”,所到之处,遍地稻谷。一个夏收还没结束,这些收割机先后成了一堆堆废铁,再也无法使用。
可是,正是这种收割机,却获得“国家专利”称号、被列为“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产品”,并且由有关部门积极推广、一路绿灯地开到田间地头。
按理说,推广农机耕作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大势所趋。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农民收入和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购机补贴政策作为其中的一项“惠农”政策深受农民欢迎。据统计,全国地方各级财政共投入购机补贴资金4.1亿元,带动农民投入20亿元,共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10万多台套。闽北地区仅仅是这项宏大工程的一个缩影,不同的是,在其他地区农民得到实实在在好处的时候,这里的一些农民却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以前,大家盼政策、等政策,想着好政策来了,一切都会变好。然而,当好政策真的来了,如何落实好这些政策却成了一个大问题。在一些地方,好政策在实施中要么走了样,要么打了折扣,没能切切实实地落到实处,往往违背了中央出台这些政策的初衷。
拿闽北“收割机”事件来说,这本是地方政府部门为了落实中央政策的一个举措,是“有作为”的一个表现,但是好心却办成了坏事。农机主管部门没有进行认真调查,仅仅凭着农机鉴定部门做出的“符合推广条件”的结论,就颁发“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而地方政府部门也仅仅根据主管部门的一纸“许可证”就大力推广其实并不合格的收割机,结果十几户农民深受其害而又投诉无门。
在这件事情上,政府部门是“作为”了,但却是流于形式,“胡”作“非”为。这件事不仅造成农民的经济损失,而且还影响了政府部门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农民家境并不富裕,为什么会东挪西借几万块钱买这种他们并不熟悉的收割机?因为他们相信有关部门的推荐,相信有关部门是实实在在为他们着想、替他们办事。而当他们发现有关部门给他们带来的是损失时,“诚信危机”的产生就不可避免了。很难想像,无法取信于民的政府部门怎样带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搞活地方经济。
同时,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也使原本可以及时解决的“坑农”问题悬而未决,原本可以挽回的经济损失难以挽回。当这些受害农民要求讨个公道时,有关部门又习惯性地把责任当皮球来踢,你踢给我、我踢给他。诚然,没有一个部门应对这一事件负全部责任,这也许是他们互相推诿的原因。但是,每个部门对“惠农”政策的落实、对“三农”问题的解决都负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的不作为其实就是逃避应该承担的那份责任。如果他们能真正将农民的忧苦放在心上,能承担起自己的那份责任,共同协商解决,多少“坑农”的难题都能迎刃而解,多少“惠农”的政策都能如愿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