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以来,浙江省供销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的重大战略决策,围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以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县级供销社体制创新,加快基层社改造重组,取得了明显成效。
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批准,浙江省瑞安、新昌两县(市)供销社被列为全国县级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浙江省供销社会同瑞安、新昌县(市)供销社,研究制定了两县(市)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目前,两县(市)供销社正在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在改革改制中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浙江省社及时总结交流各地对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做法,进一步抓好《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落实。不少市、县社结合各地实际,制订了相应的实施细则,选择了不同的社有资产管理和营运方式。
为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省社组织制订了《基层供销社改造重组规划》,提出从2004年开始,用三年时间,改造重组365家产权明晰、机制灵活、经营服务功能健全、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新基层社。
他们采取了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首先在全省确立了对60家基层社进行改造重组的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据统计,全省去年共完成基层社改造重组116家,其中改造80家,重组36家,超额完成了省政府考核50家的目标任务。
(施祖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