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的向好,投融资需求旺盛,农村民间借贷逐渐兴盛起来。且随着国家收缩信贷规模呈现出日益升温之势,对此不能不采取妥善对策加以解决。
民间借贷盛行成因剖析
农信社信贷资金匮乏,支农力量不足。据笔者在当地的调查,农民的储蓄资金有2/5存入邮政局、农业银行,存入农信社的资金通过购买国债、上存准备金、发放工商企业贷款又有1/3流出农村。严重的资金流失加重了农村资金供求比例的失衡,使农村生产资本严重匮乏,信用社资金受限,支农力度下降,使民间借贷融资成为农民解决生产、生活急需资金的一条重要途径。
农村信用社经营中商业化倾向严重。一是部分乡镇农信社非农贷款比例较高,达到了30%;二是联社通过上调乡镇信用社资金,使资金从农村流向了城市,流向工商企业手里,加重了农村资金失血。
信贷政策不切合实际。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在实行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还款期短,一般是半年至一年,有的只有两三个月,与林业、养殖业等产业的生产周期不适应;额度太小,一般在5000元以下,不能满足“种养加”大户生产经营的需求;联保贷款实际操作较难,农村居民富裕程度各不相同,生产生活各具特点,组织情况差异较大的农户互联互保,障碍较多,有的联保小组成为变相的“垒大户”。
农信社应改善金融服务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一是结合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实践中出现的偏差和不足,不断修改补充有关的制度办法,完善相关的运作机制,确保小额农贷和联保贷款成为解决农民贷款难的有力武器;二是根据农信社扎根农村,地熟、人熟、情况熟的特点,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完善信贷考核办法、形成约束激励机制,调动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四是结合农村实际,创新担保方式,或者由政府牵头,按照联保贷款形式,组建农户联保贷款协会;或者由县、乡两级政府财政出资为主,以龙头企业、经营业主筹资为辅,组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担保基金;或者由农户、信用社、保险公司三方协商,由农户在贷款时向保险公司投保,既拓展了保险业务领域,又消除了农户和信用社贷款的后顾之忧。
利率市场化。在存款利率方面,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允许存款利率在一定幅度内上下浮动。农信社根据当地资金供求状况,适当浮动存款利率,把农民闲置资金吸收到信用社来。在贷款利率方面,改变当前贷款利率一浮到顶,长期不变的贷款定价方式,根据不同的客户采取不同的利率,优质客户优惠利率,对小额农贷利率可小幅上浮或不上浮,切实解决农民的财务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