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江苏扬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推行政务公开使稽查工作实现了从工作理念到行为方式的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方面保证了办案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另一方面实现了规则化、程序化,避免了随意性。
首先,制定公正、透明的稽查规范。一是建立稽查标准体系。按照ISO9000标准,结合稽查工作规程,建立各项稽查工作指标。突出稽查执法正确率、检查结案率、涉税文件合法性。二是统一全市税收稽查底稿、文书,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三是强化“证据观”,制定审理把关的具体标准,特别要注意稽查程序是否合法,证据采集是否充分,应用法律是否正确,逐步推行案例审评制度,选择部分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点评,推进整体稽查质量全面提高。
其次,建立有效的教育、监督机制。一是坚持廉政建设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开展启发式教育,牢筑干部的思想防线、道德防线、法纪防线,提高防腐拒变能力。二是实行廉政反馈单制度。在反馈单中,列出稽查人员执法、廉政的具体要求,让纳税人监督稽查人员是否公正执法。
第三,建立稽查运行机制。一是努力实现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之间的制衡,同时注重讲究工作效率,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有监督制约又有相互支持,在保证案件公正性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树立服务的理念,加大宣传和公开的力度。通过报刊、公示栏、宣传台等途径,公开税务稽查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开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增进了纳税人对稽查工作的了解。
(吴夏坤 陈欣 张小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