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的逐步展开,许多企业在申办过程中在做安全评价时遇到许多问题:安全评价机构不好找、安全评价收费高、安全评价质量让人不放心……
安全评价工作在我国的发展时间比较短,虽然从量上看比较大,安全评价机构已有2400多家,但也存在着安全评价质量参差不齐、发展不均衡、收费标准混乱、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诸多问题。为此,国家安监局10月份专门在四川成都召开了全国安全评价工作座谈会,专门研究下一步安全评价工作。此前,国家安监局还颁布《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从混乱中
走向有法可依
从1999年开始安全评价机构认可以来,我国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基本上靠“人治”为主,作为中介机构,在收费方面虽有《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原国家计委发)这一部门规章的规范,但是这个规章对具体收多少也没有作出明确的标准规定,致使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不一。
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的出台,有望缓解在安全评价管理方面的法律真空状况,将对这个行业的良性发展起到规范作用。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是指导整个安全评价工作的规范性部门规章,是安全评价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它的颁布为整个安全评价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有力保障和积极的推动作用。”国家安监局规划科技司副司长王浩这样评价这个规定。但这个规定主要是管理安全评价机构的,对于其他方面的管理规定还有待逐步完善。
全国统一
收费标准难出台
关于安全评价的收费问题,是目前企业最关注的焦点问题。
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安全评价工作座谈会上,针对各地、各中介机构收费相差悬殊的问题,王浩这样解答:“安全评价机构从事安全评价工作的收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指导性标准收费。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专业风险等因素,制定行业自律价格或指导性价格标准,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收费行为。”
由此看来,全国统一的安全评价服务收费标准可能在短期内不会出台,这也是考虑到了各地中介机构发展不均衡,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从目前整个安全评价行业的现状来看,有些地方的中介机构发展较快,数量较多,竞争比较激烈,收费价格相对较低,但存在着恶性竞争的情况;也有部分省份的中介较少,有些企业甚至反映说当地政府安监部门指定了安全评价中介结构,导致行业垄断、收费价格偏高。
期望通过建立安全评价中介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来规范收费的办法可操作性较强,山东、四川、湖南等许多省已经成立了这样的组织,但大多是挂靠在一些行业协会中作为其中的分会,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煤炭工业协会等,全国性的安全评价中介行业组织还没有建立。“我们将积极创造条件,作好前期准备工作,条件成熟时将及时建立。”从王浩的这一表态中,成立全国性安全评价中介行业组织可能性较大。
评价机构
重新洗牌在即
明年1月1日起,所有的安全评价机构都将被要求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重新申领新的资质证书,并必须符合《办法》中规定的硬性条款(具体见本刊10月29日41期相关报道),安全评价行业的重新洗牌即将开始,但这个过程可能要持续一年的时间。
王浩在座谈会上透露了换证领证工作的安排,现有的国家安监局已批准的资质和各省安监部门批准的临时资质都将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确定的准入条件进行复审,对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将及时进行换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质。新机构的准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执行,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受理。作为过渡,原有批准各类资质在2005年底之前继续有效。
国家将严查
地方保护主义
一些地方对非本地安全评价机构进入本地区做业务搞层层备案,同时要交各类手续费、风险抵押金,金额高达20多万元。
对此,王浩警告说:“我们在工作中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规范工作行为,尤其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指定生产经营单位接受特定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地区保护,不得以任何名义或者方式干预安全评价机构的正常活动。”更严重的是,一些地方安监部门给企业指定安全评价机构,不仅导致收费高,安全评价的质量也存在问题。
同时,与地方保护主义一起出现的问题还有某些安监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评价机构中兼职、任职和入股,这为腐败和不公平竞争埋下了种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