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总是充满了变数,这种变数往往又让人措手不及。这七天中发生的几件大事就是这样。
11月18日,重庆市铜梁县巴川镇一座居民楼发生12人死亡、24人受伤的爆炸事件。经过警方调查,这是一起人为制造的恶性事件,在犯罪嫌疑人的家中,除发现被爆炸制造者杀害的妻子外,还找到犯罪嫌疑人藏匿的炸药。
引发这起惨案的原因也许是多样的,但爆炸案中的作案工具——炸药似乎更值得我们思考:如果凶手没有获取炸药的途径,如果凶手储藏炸药及时被人举报,如果炸药的数量有限,这起爆炸案是否还能发生?爆炸案是否能够造成如此惨痛后果?这起爆炸案后的遗憾似乎应该让我们反思危险品的监管。
遗憾也发生在11月的20、21号——这个原本该在平静、美好中度过的双休日,因为河北沙河市“11·20”矿难和包头“11.21”空难的相继发生而变得阴霾灰暗。虽然造成这两起事故的具体原因尚在调查,但“矿难”和“空难”背后凸现的保险缺失却令人深感遗憾。
包头“11·21”空难中的保险缺失是因为侥幸心理的存在,令人惋惜。空难中47名乘客中只有25人购买了航空意外险,对于22位未买乘机保险的遇难乘客,不在保险理赔责任范围之内。
一直以来,乘客感觉意外事故离自己很遥远,认为飞机失事的几率太小,根本没有必要买保险。所以尽管航空公司售票人员提醒乘客买保险,但仍有近一半选择不买。其实既然能买得起飞机票,也绝不会买不起一份20元的保险,问题的症结还是侥幸心理的存在。而令人感慨的是,“11·21”空难后,近期购买航空人寿意外伤害保险的人数骤然上升,由此前的一半达到现在的近八成。我们不禁要问,唤醒人们保险意识的代价只能是血淋淋现实吗?
同样的结局,却有着截然不同的起因。在“沙河矿难”现场,闻讯而来准备进行理赔的保险公司发现,矿工们几乎都没有入保险。而据介绍,为了不使事故风险转嫁给国家,沙河市冶金工业局在今年10月发出了《关于在沙河市铁矿行业实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冶金行业是该市支柱产业,在这个高危险行业实行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多方受益之举。然而,保险公司按照该通知精神到各矿做工作却屡遭“闭门羹”,矿工保险启动阻力重重。
对于矿工要求入保的要求,老板的答复是:“不想干就走人,反正有的是人!”事实上,对于矿工来说,自己根本没办法入保,也没能力入保。就这样,保障伤残矿工自身和家属生活的最后希望被矿主们轻易剥夺了。对于矿工来说,养家糊口是比上保险更重要的事。
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对于有能力购买航空意外险的人而言,购买一份甚至几份保险是保险意识增强的表现,是好事,对于没有能力购买保险,又时时刻刻处在高危环境下工作的矿工来说,这个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但愿,这样的遗憾不再出现在他们的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