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今天我们邀请了几位普通的市民来探讨一下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平安生活,是所有人的愿望。但是,交通事故,就象隐藏在我们周边的杀手,时刻伺机而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几个月后,交通事故并没有表现出明显减少的趋势,这并不是说《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作用,而是很多人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安全重要性。要从思想上彻底摘除轻视安全的毒瘤,把事故扼杀在萌芽中,这需要每个公民的努力。
9月25日中午12时左右,重庆市石柱县一辆客车在过桥时被洪水冲入河中,目前已致3人死亡、41人失踪,其中30人为学生。然而更让人心痛的是:正如重庆市市长王鸿举所说,这起事故是一场典型的人祸。因为:由于乡村公路不允许10座以上客车通行,事故中的11座中巴车将2座拆除,然而,这辆9座中巴车上已核实司乘人数达46人。9比46,连小学生都能算出车子超载了多少倍,更何况是经过水大浪大的河流!
让我们回顾一下近年来发生的交通事故:
今年3月31日,四川省自贡市一辆满载乘客的公交车因刹车失灵,翻入河水中,15人死亡。
今年9月23日下午17时左右,陕西宝鸡陈仓区天王镇境内,一辆中巴车坠入山崖,造成6人死亡、13人受伤。
2000年,广西柳州市一辆公共汽车因雷雨大风等原因,冲破大桥栏杆掉下柳江河中,致使79名人员死亡。
同时,我这里还有一组发人深省的数据:据天津市交管部门统计,今年仅5月份全市共发生交通死亡事故42起,造成51人死亡和3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
今年7月份吉林省共发生交通事故742起,死亡180人,受伤559人,直接经济损失355.1万元。2003年,该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127起,死亡2227人。其中特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51起,造成217人死亡,124人受伤。
今年1至8月,广西共发生交通事故8885起,造成2401人死亡、9369人受伤。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4起。仅8月份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事故6起,造成30人死亡,26人受伤。
如此多的事故,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我觉得应该是人们头脑里没有绷紧安全这根弦。象石柱县这起落水事故,洪水漫过水面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事实,车上严重超员也是能看到的,为什么车主还会冒险过河?
悠悠:
听了主持人的这些数据,我感觉非常痛心。我们整天说要注意安全,但是总有人不放在心上。如果事故不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不会引起警觉。然而到事故发生在自己身边了,后悔就来不及了。
主持人:
谢谢。要保证交通安全,大家觉得最重要的应该是什么呢?
小懒猫:
我觉得是法律。我知道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引发的争议很大,但是法律就是保护弱势群体的,所以更多地约束开车人的行为无可厚非。当然骑车人、路人也不能为所欲为。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万一被车撞了,即使赔了钱,那病痛总得自己受;或者万一被撞死了,得到了巨额赔款,有什么用呢?所以,约束机动车是应该的,但行人严重违规(像横穿主路)的行为也应该受到谴责。
浅水蓝蓝:
我认为就应该是各行其道,互不干扰。其实大家都遵纪守法了,没有人闯红灯了,没有人逆行了,没有人酒后驾车了,交通就会安全顺畅的多。
主持人:
这里我还想谈谈检修及时维修到位的话题。自贡公交落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因为车辆行车制动失效,驾驶员应急处置不当。报告解释说,这辆车从2003年8月29日至今年3月27日,因刹车啃、咬故障,在集团公司汽车维修中心修理达20次。3月23日保修工、检验员未按要求检查、检修该车制动踏板,致使行车制动失效的问题未被发现。而当班司机李燕在事发当天中午与上一班驾驶员交接班时,已经知道该车“左后刹来得慢,总觉得没有上趟好使”,但她仅简单试车后就上路了。
悠悠:
这样的事情会让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感到气愤。说实话,我整天坐公共汽车上班,当人们密密匝匝挤满车厢后,我都会忍不住担心,万一出事故怎么办。大家骑自行车遇到刹车不灵都会出危险,更别说车速快得多的汽车了,而且车上还有那么多的乘客。我呼吁每个人心里要紧绷安全的弦,对他人生命负责。
主持人:
我们可以看到,石柱县的汽车落水事故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超载超员。因为超载超员而发生车祸,很多都是群死群伤,后果严重。
每到重大节日,交管部门就会花大力气查处超载超员,但是为什么屡禁不止呢?就在广西开展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百日战役”期间,凌云县和上思县又先后发生了“8·17”、“8·30”特大交通事故。上思县发生的“8·30”特大事故客车核载19人,实载66人,超载人数高达47人。为什么会超载,这其中自然有经济利益的驱使,但也有忽视安全的思想和侥幸心理在作祟。大家觉得用什么才能触动那些麻木的心?
小懒猫:
我认为大部分人的素质还没有达到意识上自觉守法的地步,所以必须配合法制来强化。对不守交通规则的就要处罚!当然不光是司机,那些闯红灯的行人也是应该要处罚的。只有和经济利益挂钩,才会让违法的人产生警觉。
北京每天有多少行人在闯红灯,谁受过处罚吗﹖建议真正处罚那些闯红灯的行人,抓上一段时间,保证有效果。其他的法规也应该尽快贯彻落实。
浅水蓝蓝:
是的。无论任何法律,制定出来都要使利益各方对等,绝对不能让守法的人为违反的人承担损失!不管是奖励还是处罚,都应该针对所有利益群体。
主持人:
说到保护,不得不提到孩子。孩子属于弱势群体,交通事故伤害是他们面临的最大的杀手。
小懒猫:
因为孩子的个头比较小,没有成人那么引人注目,所以在这儿也建议机动车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能够避让行人,尤其是儿童。
悠悠:
不错。我曾经经历过这样一件事情。我乘坐的大客车在西安市区行驶,车速也不快,但是车子突然紧急刹车,还是造成车上有的人摔倒。原来是有一个小女孩突然横穿马路,因为个子太小,客车司机几乎没有看到她,当她的头顶隐约显现在司机的视野里时司机急忙刹车,才避免了一幕惨剧。小女孩转身跑了,她也许不知道车上的乘客因为她摔倒了,也不知道她差点就遭遇不幸。
咖啡:
以现在的交通状况,我担心的不光是孩子。孩子年幼,但对交通法规的贯彻比我们大人要强得多,他们知道红灯停、绿灯行。老人们知道自己反应慢,所以从来不和机动车、自行车抢行。反而是一些年轻人,仗着自己身体好,速度快,就经常“见缝插针”,跟汽车抢行,实在很不应该。
主持人:
听了大家的感言,我也是深有触动。如果现在给你一个机会,能对别人说些什么,你最想说什么呢?
小懒猫:
我想对机动车驾驶员提三点要求:
(1)严格遵守交通法,不要饮酒;
(2)不要随意侵占非机动车道;
(3)不要随意鸣笛。
浅水蓝蓝:
我最想给行人提建议:请遵守红灯停、绿灯行这个连小学生都知道的规则!
czmaverick:
其实交通安全重要的是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驾车人、骑车人、行人都遵守交通规则,互相理解,互相谦让,一切自然都会好的。
咖啡:
我想说的是:都别较劲。开好自己的车,走好自己的路。否则出了事,再谈什么责任、谈什么赔偿有什么用啊!用所有的财富换生命的存在,可能吗?
要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每一个人都应该心平气和一点,要懂得换位思考。驾车人不开车的时候,就是路人或骑车人;路人、骑车人哪一天有车了就是驾车人了。
小懒猫:
我还有一些建议:
(1)从小培养安全意识,这点学校和家庭教育做得都不大够,像日本就有那种交通安全的主题公园,让小朋友们在玩的过程中体会到交通安全。
(2)言传身教:全员参与。每个人都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因为你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影响,特别是对未成年人。
(3)我觉得交通法应该规定出租车上都应该配备婴儿安全座椅,因为六岁以下的儿童坐那种成年人的座椅是非常不安全的,所以这种运营车辆应该提供保证人身安全必备的条件。
(4)加大宣传。一方面宣传自救急救知识。其二是宣传必要的安全行车知识,比如小孩不能坐在有安全气囊的位置,因为一旦气囊弹出容易让孩子窒息。类似的种种,有关部门以及媒体、学校都应该起到应有的宣传教育作用。
主持人:
今天大家的讨论就到此为止,非常感谢。希望我们的话能对广大读者朋友产生触动。无论是开车、骑车还是走路,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及时制止不安全的行为,因为,我们不想再看到悲剧上演。
(李彩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