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WTO)近日宣布:美国、阿根廷、加拿大3国诉欧盟拒绝进口及种植转基因作物一案将推迟到明年3月底进行最后裁决。这样做的目的,一是给各方更多时间准备“呈堂证供”,二是让负责此案的仲裁机构更好地倾听科学家们的意见。
美国等转基因农产品大国一直强调,按照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定,其成员可以对危害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农作物设置贸易壁垒,但到目前为止,尚无科学证据可以证明转基因作物对人和自然有什么负面影响,因此,对转基因作物设障是没有道理的。而此次裁决将很有可能为转基因农产品验明正身,使其在国际贸易中畅行无阻。
事实上,作为提高农业生产潜力的重要途径,转基因农产品商品化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已经使其成为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一个“关键词”。或许正是对这种贸易前景的看好,我国于今年4月21日起依据有关条例和办法对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正常管理,这一举动被许多人视为中国进一步放开转基因技术产业化的信号。
出口优势取决于技术
上个世纪90年代起,转基因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悄然兴起,短短几年,全球转基因农产品已经增长25倍!截至去年,转基因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已超过5000万公顷。目前世界上应用转基因技术比较多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墨西哥、西班牙、法国和中国,据统计,经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确认的转基因食品已有43个。
农业专家崔洪志认为:“中国早已具有转基因大豆、水稻等农作物的生产技术,如果有更多的转基因农产品获批实现商品化,我国转基因技术、产品出口优势尚存。欧盟国家不急于放行转基因产品,一方面是由于其本身土地、粮食压力不大,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欧盟许多国家转基因技术滞后。”
另一位农科院专家也同意这种观点,他说:“限制的原因在于贸易而非安全性。一旦做好准备,欧盟将自己撤销这种技术壁垒,把自己的转基因产品推向国际社会。”
由此看来,加强转基因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对未来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是有意义的。已从事农业转基因工程研究工作十多年的北京农林科学院研究员张晓东博士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应用转基因技术生产的棉花平均一亩比普通棉花节约成本140多元,并且已经实现商业化生产,足以和美国抗衡。
在转基因农产品推广上,国内部分省份如河北、山西,种植的转基因棉花已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在湖南从事的转基因水稻研究取得了重大突破,北京、上海的一些农业科研部门、生物工程开发机构已将相关的转基因产品逐步应用于田间。据介绍,我国获准进入商品化生产的转基因农产品已有6种,如棉花和耐贮存番茄及甜椒等。截至目前,我国还没有批准转基因粮食作物进入大田生产。关于我国转基因农产品产业化问题,张晓东博士说,到这一步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短短几年还难以实现。至于转基因技术出口,眼下我们已在东南亚一些国家出口了相关技术,但和发达国家比有较大差距。
张晓东告诉记者,对转基因农产品进行实际应用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顾虑:一是担心转基因食品里出现的新成分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二是担心转基因技术危害人类以外的其他生物,如抗虫棉作物对人无危害,但棉铃虫减少以后,靠吃棉铃虫生存的生物会不会被饿死?如果被饿死,那就破坏了生物的多样性;三是担心转基因植物和动物会影响生态环境的和谐。例如,抗除草剂基因导入农作物,能让我们更放心地使用除草剂。但是,抗除草剂基因如果导入了杂草,会不会产生什么药也治不死的超级杂草?这些都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戴”标签才能通行市场
对于转基因农产品进入市场,尤其是国外转基因农产品的进入,有关专家认为,中国老百姓作为消费者应具有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监督权和受到侵害时要求赔偿的权力。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安全问题。安全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转基因农产品和食品对人类生存生活的安全,也就是对人体的影响;另一个是对生物环境的安全问题。
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于3月20日起正式实施。如果未按规定标识,相关产品及加工品将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进口。在市场上,老百姓广泛使用的食用油、豆油、豆粉等豆制品,已经有采用转基因大豆作原料的。国家农业部表示,迄今为止,中国还没有任何转基因食品批准上市。也就是说,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转基因食品均为进口货。据了解,我国实施对进口转基因生物正常管理以来,已有20多个境外转基因农产品获得我国发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仅美国孟山都公司就有5种转基因农产品获得中国市场准入证,这些产品主要是大豆、玉米、棉花等,将全部用于原料产品。有关部门表示这些原料不允许当作成品直接出售给个人消费者。专家表示:此举是为了规范农业转基因产品的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张晓东博士介绍说,我国政府一方面支持转基因技术应用和研究,特别是注重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的研究;另一方面,在转基因农产品的生物安全性管理上,一直持非常慎重的态度。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国务院于2001年5月23日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部于2003年1月5日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并规定自今年3月20日起施行。在实施正常管理后,凡进口转基因农产品都要经过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检测,还必须经农业部组织召开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估后,才能获得安全证书。这些条例与办法构成了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法规体系,它标志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活动开始实施全面管理。
正常管理企业受益
进口转基因农产品实施正常管理以来,企业对此反映如何?北京、山东几家主营转基因大豆的公司负责人介绍说,过去进口必须先申请临时证明和标识,一般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这两个批件拿到后,才可以到国家质检总局申请进口许可证,这又得一个月,一宗进口业务最快也要两个月。现在不同了,三个批件可以同时在农业部和质检总局申请,全部办妥只需30天,与过去比快了一倍。国际贸易利益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企业反应机制和操作机会,申请周期缩短的确给企业带来了利益。
转基因农产品贸易在我国市场需求和国际贸易壁垒间的矛盾一直比较突出,实施正常管理后开始平稳有序地步入良性竞争。以转基因大豆为例,我国年产大豆2000万吨,国内市场需求4000万吨,缺口很大。从品质看,国产大豆含油量17%,而国外转基因大豆含油量超过20%。去年国内食用油价格上涨21%,这些因素导致了大豆原料需求增加,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转基因大豆。对进口转基因生物实施正常管理,规范了对转基因农产品进口安全的管理,保证了贸易的正常进行,体现出我国对保证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负责。目前我国向境外批发商发放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有效期仅为3-5年,并非长期有效,主动性和控制权还在我们手里。
总之,实施正常管理后,农产品进口有序进行,未出现任何波澜。至于我国转基因农产品的发展,目前资金和相关投入还很不够,尚未“长大成人”,真正具有自己的品牌和知识产权,形成产业化、规模化,与转基因技术发达的国家竞争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