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政府部门对化肥市场的行政干预力度前所未有,在年初短短的四个月时间里,就接连出台了五条干预措施,主要内容就是限价。1月2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稳定化肥价格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大型氮肥企业的尿素中准出厂价格为1400元/吨;3月初国家发改委发出紧急通知,决定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实行干预,以稳定其价格。主要干预方式为:对出厂价格,可规定最高限价,或实行提价申报制度、调价备案制度;对化肥批发价格,可规定进销差率;对零售环节,可规定最高限价或批零差率;
4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又下发了《关于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努力降低农资零售价格的通知》,明确规定化肥企业生产的各品种化肥出厂价格,一律要以4月20日实际价格水平为准,只许下降、不得提高,同时规定,企业经营化肥从出厂到零售的综合经营差率最高不得超7%。
在这一系列限价政策的干预下,化肥市场于3月中下旬见顶回落,进入4月份后,下滑迹象越来越明显,到了4月中下旬后,化肥市场出现了加速下滑走势。总体而言,限价政策在这一阶段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但好景不长,5月下旬后,化肥市场中的龙头品种尿素开始止跌企稳,6月初开始上扬,6月下中旬后加速上扬,尿素出厂价和市场批发价普遍上涨了100—200元/吨,高的超过了300元/吨,上涨速度之快、涨幅之大是近几年来少见的,到7月份时,尿素出厂价普遍达到了1450—1600元/吨的高位,市场批发价普遍达到了1500—1750元/吨的高位,是近8年来的最高价,不少地方的尿素价格都超过了政府限价。在尿素大幅上涨的带动下,其它化肥品种如碳铵、氯化铵、磷酸二铵、复合肥等也全面上涨,并且不少品种都超过了政府限价,政府限价基本上名存实亡。在这种状况下,国家发改委不得不于7月16日下文,取消4月19日关于化肥价格须以4月20日为准,只许下降、不得提高的规定。
应该说,政府部门制订化肥限价政策的出发点是非常好的,是为了保持农民利益,让农民种田真正得实惠,但从实际结果看,好心却不一定做成好事。
现在再回过头来看化肥限价,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限价的作用比较有限,并且是利少弊多。限价真正发挥作用的时候是3、4、5三个月,这三个月化肥价格是打压下去不少,但时间相当短暂,农民从中的获益有限。并且还要看到一点,正是由于这三个月的过度打压,才为后来6月份后化肥价格大幅上涨、屡创新高提供了条件,因为市场经济中有条基本规律:跌得越深,反弹力度越大。不少市场人士分析,如果没有限价,任由市场自由运行的话,今年的尿素出厂价最高预计是1600—1650元/吨,市场批发价预计最高是1700—1800元/吨,绝不可能出现后来最高出厂价达到1800—1900元/吨,最高市场批发价达到2000—2100元/吨这种不可思议的“天价”。总的来看,限价政策出台后,农民短时间是得了点好处,但后来却是化肥价格长时间在高位运行,反而付出更多。同时限价政策还招来了市场参与各方的一片抱怨之声,真是有点得不偿失。
生产厂家的抱怨声音最大。他们说,虽说国家对化肥生产采取了一定的优惠政策,如2004年尿素增值税就只征收50%,但折算下来,只相当于每吨尿素能降低20、30元的生产成本,这同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相比完全是小巫见大巫。尿素生产中70%的成本是原材料成本,今年以来,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大多上涨了100—250元/吨,高的超过了300元/吨,尿素生产成本至少增加100元/吨以上,高的超过了300元/吨,并且不仅煤炭价格高,而且供应紧张,使得化肥生产企业困难重重。化肥生产企业对政府部门只限其销售价格却不限原材料价格的做法很有看法,他们认为要限就一起限,不能只限一头。
农民也有怨言。农民的怨言是限价不能真正落到实处,虽说不少地方都制订了化肥价格的最高零售价,但超过了也未见有什么具体措施去纠正,限价形同虚设。另外一点就是由于限价,个别地方出现了用肥旺季时经销商无肥可卖的现象,对此农民的意见很大。
8月17日媒体上刊登了这样一则新闻:目前正值蔬菜用肥季节,然而大连市“菜篮子”基地旅顺口区12万亩蔬菜基地所需500吨化肥却没有着落,旅顺口区几个农资经销点,都无化肥可买。原来,今年4月22日,辽宁省物价局(2004)7号电报要求:“为保护农民利益,省内销售尿素的批发价格不得超过每吨1600元,零售价格不得超过每吨1670元。”6月23日,辽宁省物价局又以明传电报重申了以上政策。但实际上,从年初开始,由于油、电以及原料涨价,化肥生产成本一路上扬,经营企业到厂家购肥,如果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的规定,批发环节每吨就得赔59元。以尿素为例,1吨尿素的进价为1540元,加上环节差率4.5%,就是每吨1609元,从生产厂家进货,加上车皮运费30元,以及短途运输等费用,1吨化肥到经销商手中是1659元,而物价局规定每吨尿素批发价不得超过1600元,明显是亏本的,所以经销商纷纷持币观望,不敢进肥,造成农民无肥可买。对此,农民很有意见,他们认为是物价部门的限价不合理才造成了这一现象。政府部门制订限价本来是为了保护农民利益,然而现在农民却并不领情,这的确让人尴尬不已。
经销商也不满意。经销商不满意同生产厂家有点类似,他们认为限价把最高零售价格给限死了,然而运输费用大幅上涨,政府部门却并未考虑,造成他们亏本经营。另外,由于政府部门反复出台限价措施,对终端消费者农民及经销商产生一定的误导,以为化肥价格后市还要下跌,因而经销商不敢主动的多进货,当化肥价格大幅上涨后,经销商手中无肥可卖,白白浪费了赚钱机会。
显而易见,化肥限价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那么政府部门究竟应该怎样做才能避免化肥限价的尴尬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把着眼点放在发展生产上。政府部门不能为限价而限价,而应把眼光放得更远点,要采取措施、创造条件让化肥企业多生产,鼓励化肥企业多生产。生产量增加了,市场竞争激烈了,化肥价格就会自然而然降下来了,通过竞争降价比左发一个文件限价、右发一个文件限价的效果要好得多。
二是建立国家化肥储备制度。建议建立国家化肥储备制度,在化肥价格比较低时购进,在化肥价格高时抛出,达到干预化肥市场、平抑化肥价格、保护农民利益之目的。
三是用指导价替代限价。限价这种做法行政色彩过分强烈,负面作用比较大,易招致市场参与各方的不满,应尽量少采用。现在是市场经济,应多采用指导价这种更市场化的方式干预化肥价格,通过发布价格信息、制订指导价及对今后化肥市场进行分析预测等多种方式,来调控化肥市场,使化肥价格处于掌控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