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近日举行的“全国地方金融第八次论坛”上,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透露了城市信用社未来四个走向。
一是对于经营状况良好且已达到组建城市商业银行标准的城市信用社,逐步组建为城市商业银行;二是对设在县市的城市信用社,可以考虑研究探索组建以所在地区的中小企业和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按照股份制原则进行经营管理、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的社区银行;三是对于风险较大的城市信用社,提请当地人民政府采取切实措施,通过增资扩股、置换不良资产、更换管理层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改善股东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四是凡不能按照要求进行规范改造、资产质量低劣、管理混乱、经多种措施救助无效的城市信用社,将按照《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实施市场退出,以更好地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