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零售业态分类》国家标准已于6月30日起开始实施。但新标准针对的主要是构成城市商业网点基础的零售业态,并没有涉及农村零售业的内容。
商务部等八部门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了要加快农村商品流通发展,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流通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消费的带动作用,应该说国家对农村零售业的发展是十分重视的。但农村无论在商业构成还是布局上都与城市差异较大,用于规范和规划城市商业网点的国家标准能很好地规范农村商业吗?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供销合作贸易企业协会顾问李尧天。
记者:新修订的《零售业态分类》中,没有对农村零售业态的规范,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李尧天:我国的农村零售市场不管在地缘经济还是人缘经济上都是最大的一块市场。国民经济的加速发展也需要农村市场的绝对支持,但农村市场的发展目前亟须规范,国家标准中不应该缺少这一块内容。
记者:当前的农村零售市场还停留在一个相对简单、稳定的阶段,并在不断地向城市已经经历的模式发展,还需要专门针对农村零售业制定标准吗?
李尧天:规范农村市场首先是农民人身安全的需要。阜阳奶粉事件其实是目前农村消费品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的一个缩影,大量假冒伪劣的生活和生产资料充斥着农村市场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实际情况是,在农村,供销社以及一些从城市进入农村的连锁超市等规范的农村零售业态才能为广大农民提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产品,才能满足农民人身、生产安全的基本需要。无庸置疑,农村的零售业态亟须规范。
记者:现在我国农村有没有比较成熟的商业模式?
李尧天:供销社系统的村级综合服务站和庄稼医院就是发展得比较好的零售业态。村级超市一般由村级组织和本村农民参与,不是单纯的商品零售。这种模式对上带有连锁性,统一进货,对下以食杂店为中心,同时增加了娱乐健身、生活服务等多项内容,将农村的社会化活动综合起来,与农民的生活联系到一起,真正做到了全方位、多角度为本村农民服务。庄稼医院的特色是技物结合,把零售和测土施肥、看病发药结合起来,几乎成了农民生产的左右手。
供销社现有的这两个农村商业模式,是城市零售业态在农村创新的两大重要成果。它虽土生土长,却适应农村商品流通的需要,与农村其他零售业态相比,供销社的商业企业更有社会责任感和品牌感。
记者:同样属于零售业态的大概念,农村与城市的差别在哪里?是否有必要专门制定一个农村零售业态的标准?
李尧天:实事求是地讲,城乡差距在将来一段时间还会存在。因为农民采购高档消费品是不会在村里的,他们能接受的商品都是最基本的日用消费品和生产资料,而且价格要实惠。如果照搬城镇超市的形式,经营者将很难承受农村商业的高成本(水电、交通)和低利润。现在亟须针对我国农村市场的特色补充制定或另行制定一个关于农村零售业态的标准,促进农村商业的发展。
中国供销合作贸易企业协会作为农村商业行业的引领组织,十分愿意牵头组织力量,协调相关部门,搞调查论证,尽早地完成农村市场的标准化建设。
只有有了农村零售业态的相关标准,才能更好地为规划农村商业网点的布局和结构,改造传统农村商业,引导农村商业投资的方向,总结农村零售业经营规律,防止无序竞争,预测农村零售业发展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