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个体小规模生产和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不平等的对接,给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阻碍。而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正是消除这种障碍的一个有效措施。近年来各地的实践证明,合作经济有利于推动农村市场化的进程,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因此便有了声势浩大的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大潮。合作经济良好的态势,也给整个供销社系统带来了发展的契机。
吉林市供销社为各地作出了榜样。通过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服务,供销社传统的经营业务被注入了新的活力,供销社在农村的作用再次展现出来:农民种出产品,有了销售的固定渠道,带来了稳定收入;中介组织运行得更加规范,也更容易得到客户的信任;供销社自身也发挥出优势,在市场经济中占有了位置。
吉林市供销社的做法只是全国众多供销社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已经有15个省市自治区的政府把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和农村经纪人的职能赋予了供销社。这是一种信任,更是一种责任。作为中国最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供销社有着一支多年来为农服务的队伍、良好的农村基础、庞大的网络和成熟的沟通城乡经济的服务手段,这就使得供销社在通过“四项改造”和创办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后,更加直接地把农民生产与城乡市场联接起来,解决了农民稳定增收的关键问题,与广大农民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可以说,供销社已经勇敢地站在了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潮头,这里面既有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性,又有供销社本质的必然性。正像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白立忱指出的:供销合作社必须努力融入合作经济大潮,一定要高举合作经济的旗帜,这是供销社系统的生命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