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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审批的道德风险

日期:2004-08-07 17:28   作者:范顺友 黎锦祥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合作金融》2004年第29期H3版

  集思广益、畅所欲言、互相探讨,是为了降低信贷风险。这是决策层制定贷款集体审批制度的初衷。众所周知,贷款风险多种多样,其中有政策性风险、市场风险、借款人道德风险及内部人道德风险等等。作为经营货币这一特殊商品的金融企业,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有些甚至不是单个金融企业所能预测和控制的。尽管如此,如果我们在信贷工作中能认真执行贷款集体审批制度,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收到控制“内部人道德风险”的效果。
  作为一名信贷员,在工作中发现基层社在执行贷款集体审批制度时往往流于形式,存在很大的漏洞,以致出现各种本应避免的风险,使不少贷款形成不良,难以收回。
  先来看看我们审批小组的组成结构。在基层社,审批小组成员一般由主任、分片信贷员、主办会计组成,在人员构成上,已是很合理了,集体审批表面上看也有其群众基础。可再来观察一下我们在执行这一制度时的实际情况:主任信贷片。基层社的主任基本上都还包有信贷片,作为审批小组的重要成员,应该说绝大多数主任的素质是较高的。但事实证明,不能排除个别主任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存在调查不实,凭印象、凭借款人介绍情况或人情关系拍板的情况。因此,对基层社主任也要有个贷款权力制约机制问题。可事实上,对于主任信贷片的贷款,基本由主任自己说了算,有时也同其他成员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事后集中一个时间请大家在贷款审批登记簿上做流水作业,签名画押,以示民主。各信贷片,在主任授权数额内的贷款,由信贷员自行掌握,而超过权限的贷款一般是由信贷员直接向主任汇报。作为主任,不可能对所有的贷款都了如指掌,因此一般都会尊重信贷员的意见,点头批准。其他成员就往往只有签名的份了。甚至个别信贷员,对新增贷款,出于某种目的,先斩后奏,连主任也只能作“事后监督”了。而为了规避这一制度的制约,搞一户多贷、借名贷款,贷款审批小组的监督作用便无从谈起。作为内勤的主办会计,足不出户,整天忙于账务,对集体审批制度,往往只能是依章办事,事后签字,起不到审贷决策作用。不少没有真正经过集体审批的贷款,日后可能就出现大问题。针对集体审批在实践中存在的弊端,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管理层尽快修改现行有关贷款责任人追究制度。凡是参加了集体审批并在“同意”栏处签了字的人员,该贷款一旦出现风险,形成不良,都必须负相应的经济责任。有此一招,就不怕其他成员因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不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更不怕他在贷款出问题后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甚至隔岸观火的姿态。
  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某笔贷款的借款人资信,贷款用途得当与否等情况都有相当了解的其他成员,若明确提出了合理的反对意见,则应赋予其一票否决权,这一建议对今年有信贷片调整的基层社尤其有针对性。如果被否决了的贷款仍然发放,而该笔贷款出现了意料之中的风险,则重罚相关责任人。
  若其他成员对某笔贷款不甚了解,则应在“保留意见”栏上签字。为了避免个别成员想免担责任而总在此栏画押,就应规定发放这类贷款的百分比或其他补充办法。
  对凡是需要集体审批的贷款,必须在放贷之前,由各成员共同讨论并当场签字。也许有人说,“烦不烦”?可是若多冒出几笔今儿个上山东找借款人,明日里下广东催担保人,甚至对簿公堂的贷款,难说哪个“烦”?
  此外,在要求广大员工认真执行各项制度的同时,提出“学一门,会一门,精一门”的口号,使信用社这个大集体形成一种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提高员工素质,以便更好地服务“三农”,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之需,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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