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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压力容器安全事项

日期:2004-08-29 16:54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安全时讯》2004年第33期A3/观察科技

  在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或检修时,应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在检修时必须彻底隔断与其他设备的连接管道。特别是通向易燃或有毒气体源的管路,更应严密封死,防止泄漏,以免发生着火燃烧或中毒事故。
  2、容器的转动装置(如搅拌机、翻转机等)、加热装置以及其他与容器有关的电源都应切断,并应挂上“不准合闸”、“不得启动”的标志牌。
  3、检修中应该使用电压低于36V的照明灯。一切电压高于36V的仪器或用具,都要有良好的接地设施。
  4、检修前,容器内的介质应排除干净。充装易燃、有毒或窒息性气体的容器,还应该用空气进行置换、冲洗,经检验证明容器内的空气符合安全要求后,检修人员才能进入容器。
  5、如需要紧固或卸下承压部件,必须先将容器内的压力卸除,不准带压操作,以免发生意外。
  6、压力容器检修完毕后,应对内部进行彻底清理,要特别注意防止容器内残留有可以与工作介质起化学反应或引起腐蚀的物质,如氧气容器中的残油,氯气容器中的残留水分或水汽等,甚至检修中残留的余热也可能引起事故。
摘自《预防急救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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