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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要在服务“三农”中
找准位置发挥作用

日期:2004-07-08 23:20   作者:张荣庆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经济新闻》2004年第1541期一版

  本报讯 6月10日-16日,全国政协委员、国际合作社联盟副主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主任穆励,在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白志刚陪同下,先后来到山东肥城、宁阳、兖州、微山、滕州、平邑、莒南、日照东港等县(市、区)供销社和日照市凌云工贸有限公司调研,他听取了有关市县供销社的工作汇报,并与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座谈。穆励对山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正确领导供销社的改革发展表示感谢,对各级供销社广大干部职工呈现的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近几年来加快改革发展,在服务“三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所做的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
穆励指出,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必须置身于当前市场经济特别是农村市场经济大局之中,围绕农村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与农民真正结合起来,在为农服务之中找准供销社的位置并发挥作用。全国总社提出的“四项改造”,是供销社深化改革的一个基本路子,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后都要落实到为“三农”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上。“三农”问题是全党、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供销社在其中怎样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怎样来发挥自己的作用,必须通过“四项改造”来实现。而“四项改造”的两个重点,一个是努力参与农业产业化,一个是努力实现经营现代化。要把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推进农业产业化很好地结合起来,把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作为一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工程来做,作为一项“富民工程”来做。在整个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个链条,这个链条的形成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必须注意在整个农业产业化经营当中的利益流向这个问题。我们不反对也不排除“公司+农户”这种形式,但公司和农民(农户)是两个利益主体,如果其中的利益不是更多地流向农民,还是解决不了农民的增收问题。如果把发展农村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切入点,通过发展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将更有利于农民得到更多的利益,所以更完善的模式可能是“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对实现经营现代化,要看到我们用现代流通方式、新的经营业态所形成的这种现代流通网络,是为农服务的网络,也是帮助农民致富的网络,同时又是连接城乡、繁荣城乡市场的一个网络。供销社在流通网络方面,有自己原有的一些优势,但必须进行改造,必须符合现在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把我们的资源很好地利用起来,真正变成我们在市场经济下的新的优势,成为新型的现代流通网络。山东省社提出的发展农村流通网络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两项根本任务,与全国总社的上述要求是高度一致的,而且近几年山东各地供销社已经进行了很成功的实践,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应当给予充分肯定。
穆励强调,现在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最佳时机,农民有强烈要求,党委政府也很支持,对供销社自身来讲,只有同农民真正结合起来,真正为“三农”搞好服务,才能有所发展。为此,各级供销社必须抓住机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同时,还应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组建。因为供销社领办的专业合作社在整个农村的合作经济发展当中所占的比重还不大,供销社要真正发挥作用,应该是统领全社会的各种合作经济组织,把各种合作经济的力量都整合起来,并进一步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这是确保供销社在农业、农村发挥更大作用的一个重要基础。要把滕州这样的典型切实抓好,通过自身的改革、发展,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三农”中,真正地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办好,希望他们能够成为搞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工作的一个很好的、成熟的典型。
穆励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关注、支持供销社,了解、熟悉和懂得供销社,是做好供销社工作的良好基础。中国合作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对供销社及合作经济这是很关键、很重要的,希望有更多的党政领导都关注重视合作经济,给供销社以地位,并在政策上给予进一步的支持。 (张荣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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