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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农资市场试行信用管理制度

日期:2004-07-30 10:06   作者:赵军 王喜群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农资专刊》2004年第1551期4版

  本报讯 近日,菏泽市工商局根据山东省工商局印发的《山东省农资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市农资市场试行信用管理制度。
  该局根据农资经营者的信用情况把全市农资经营者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守信经营者,在“经济户口”档案中用绿牌表示。标准是按要求建立了“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即农资商品进货台账、销货台账、进货发票、销货发票、质量信誉卡)制度,未发生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营信誉良好。B级为一般守信经营者,在“经济户口”档案中用蓝牌表示,标准是按要求建立了“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但存有轻微失信行为并及时改正,未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C级为轻微失信经营者,在“经济户口”档案中用黄牌表示,标准是未按要求建立“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或虽建立了“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但查证有较重失信行为和违章行为,受到过行政机关处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D级为严重失信经营者,在“经济户口”档案中用黑牌表示,标准是未按要求建立“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或虽建立了“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但有出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在管理中实行分类管理,对A级经营者予以表彰奖励,减少巡查次数或冠以工商年检免检单位;对B级经营者,适当增加巡查频率;对C级经营者,增加巡查频率
,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责令建立“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没有可靠来源的商品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对D级经营者,该取消经营资格的吊销营业执照,在媒体上曝光其违法行为;不该取消资格的,停业整顿,直至达到A级或B级标准方可经营。同时,该局对农资经营者的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农资经营者的信用表现划分标准,及时调整信用等级。

                                                                             (赵军 王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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