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金融部门担负着重要的历史责任,要进一步端正经营方向,拓展支农业务品种,完善支农措施,切实提高支农工作水平,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浙江省东阳市农村信用社通过小额农贷“自报公议”、农户联保贷款和创建信用村(镇)等系列支农方式,基本解决了农村融资渠道不畅、农民贷款难的问题,2001年被评为全国支农先进单位。东阳市委、市政府称赞信用联社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东阳农民感受到信用联社为他们提供了行舟之水。
小额农贷“自报公议”
“自报公议”小额农贷是指以行政村为单位,各村成立由村两委负责人、村民代表三五人加上信用站站干组成的“公议小组”,信用社入股社员若需小额资金,先向村公议小组申报,经公议小组公开评议以后,报信用社核定而发放的贷款。
信用贷款额度由开始的2000元,上升到5000元。对5000元的小额信用贷款不能满足农户生产、生活需要的,可将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扩大到15万元(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民的信用程度设定);对一些特殊客户经联社授信后信用贷款的额度可达到10万元以内。
东阳市信用联社“自报公议”小额农贷1999年开始试行,一经推出即深受农民欢迎,发展迅速。
农户联保贷款
为了解决生产经营规模较大、需用资金较多的农户借款担保难、手续繁问题,东阳市信用联社又在2000年推出了“农户联保贷款”。“联保贷款”贷款金额为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采取“一次核定、二年有效、限额授信、周转使用”的办法,改变了过去个体工商户由于没有合适的抵押物或质押物而无法取得贷款的状况。
农户联保贷款目前已成为东阳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助推力量,培育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的支持力量。
创建信用村(镇)
开展创建信用村(镇)活动,目的在于增强农民信用意识,引导农民遵守金融法规,营造农村诚信环境。
信用村由村委会申报,所在地信用社初审,联社“评审委”评定后,正式授予“信用村”称号,一年一审。获得“信用村”称号后享有以下优惠政策:①对信用村的农户贷款优先;②随着小额农贷限额放宽到15万元,今年信用村单户贷款额度放宽到3万元;③贷款利率优惠10%;④对信用村实行集中送贷上门或临柜放款等措施,方便农户。同时,在创建“信用村”基础上,开展了创建信用乡镇活动。
系列支农成效多
东阳市农村信用联社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出发,转变角色,服务“三农”,积极创新融资方式,不仅自身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而且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其成效非常明显。
1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资金问题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东阳市农村信用社推出的系列支农方式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解决了农村生产急需,对农业结构调整和块状经济发展起到了比较积极的作用,发挥了信贷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目前已在全市遍地开花的小额农贷,不仅解决了面上农民贷款问题,更是成了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保证。
2实现了农村信用社的新发展。
农村信用贷款工作的开展,不仅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也极大地促进了信用社发展。一是降低了信用社的风险。从1999年开始,信用社转向重点服务“三农”,资产的质量逐年好转。这其中和小额农贷、农户联保贷款起到了比较明显的作用。二是提高了信用社的经营效益。该社开始推行系列支农方式,连年实现社社盈余,三是增加了信用社的存款。做好服务“三农”的工作,增加了农民群众对信用社的了解,也增进了农民群众对信用社的感情,从而吸引了老百姓把钱往信用社存,大大促进了信用社的发展。
3营造了农村良好的信用氛围。
农民风险意识弱、社会信用环境差一直是困扰金融部门的问题。东阳市信用联社的系列支农方式为营造农村良好的信用氛围提供了有效办法。其作用一是小额农贷“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机制,促使农民守信用;二是信用村内村民之间相互约束促使大家守信用。三是联户担保成员之间相互制约守信用。联户担保贷款成员之间实际存在相互担保、信用共存的关系。这种关系促使联户成员关心其他人的生产经营情况,遇到问题大家相互帮助,这种相互制约、相互帮助有利于各个成员都守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