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从内蒙古农资信息中心获悉,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通知》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农业厅、内蒙古供销社三部门最近联手推进全区农资产品连锁经营。
据介绍,目前适合开展连锁经营的农资产品主要包括种子、种苗、农牧机械、农药、农膜、饲料及添加剂等。
内蒙古三部门要求,全区要注重培育和发展农资经营大型龙头企业,并且以其为核心整合现有农资经营网络,发展连锁经营;农资连锁经营企业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各地工商行管部门及农业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护知名品牌,打击商标侵权等违法经营活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要实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售后服务机制,让农民买得放心,用得称心。
(刘佑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