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南省正阳县兰青乡王庄村农民王小合,如今又多了一重身份:自去年初投入1000元股金,加入村农资合作社,便成了供销社的小“股东”。在王庄村,像王小合这样入股进社,参与供销社经营分红的农户,全村共有47户。
农户当上供销社的“股东”,商农合股成立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农资合作社,这是该县供销社转换为“三农”服务机制,把服务引入农户,把农民带进市场,发挥合作社功能而推行的农资经营新举措。
该县供销社在建立完善村级农资供销服务站的基础上,选定田地多、农资需求大、交通又不便的农业大村,由乡镇基层供销社农资部门和当地村委会共同创办“农资合作社”。农户入股进社,每股1000元以上。入社后,农户直接参与农资经营、监督、管理和年终分红;同时,农资合作社全年为社员提供各类化肥、农药、农膜、技术、科技咨询及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农资合作社章程》还规定:合作社销售产品时配发质量信誉卡,确保货真价实。“股东”们及时向供销社提供需求信息,使农资部门适时购进对路货,从而减少库存积压,加快了资金流动速度。
农户参与农资经营活动,使农资合作社取得了初步成效。去年以来,47户入社农户入股资金达8.5万元,分得红利4.7万元。合作社优惠销售农药2.5吨、化肥180吨、农膜480公斤,为当地农户减少生产成本3万多元。(范 杰)
编后:近年来,随着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过去那种单打独斗、各自为政的传统营销模式,由于批量小、环节多、管理难度大而渐失市场竞争力。为改变现状,许多供销社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新型营销模式,走规模经营之路,以质优价廉、规范服务、方便农民购买赢得了农民信任,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树了供销社良好形象。湖北荆门市供销社、河南正阳县供销社的连锁店、农资专业合作社深受农民欢迎,其成功经验值得各地供销社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