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水平,扭转非公企业事故多发状况,对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在4月10日、11日于广东佛山召开的全国非公企业安全监管现场会期间,记者就广东非公企业安监试点的开展情况,采访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华山。
记者(以下简称“记”):为什么要选择广东佛山作为非公企业安全监管的试点?
孙华山(以下简称“孙”):广东是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区域经济的主要动力和支柱。去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协商,决定以佛山为重点,组织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试点。一些区县如佛山市顺德区、南海区等,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出现逐月、逐季下降的发展态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正趋于稳定和好转。
记:广东在非公企业安监方面取得了哪些经验?
孙:广东在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方面的经验,概括起来就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自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着眼于发展,着眼于规范,立足于企业,立足于服务,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基本特征,与广东非公有制经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从法制、体制、机制和投入各个环节着手,通过健全监管体系,完善政策法规,创新监管手段以及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初步建立了政府有效监管、企业自我约束、社会广泛支持的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了以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以规范为重点、以科技为先导、以执法为保障的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做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在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伤亡事故下降,安全状况逐步得到改善。
记:那么如何在全国推广广东的成功经验呢?
孙:广东经验内涵丰富。学习广东经验,要抓住实质,在以下六个关键环节上狠下功夫。
(一)下决心转变思想观念,把加强安全监管作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举措。一些地方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抓不上去,说到底是认识有差距。一些同志把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与搞好安全生产,发展地方经济与严格安全标准,创造宽松环境与强化安全监管等,人为地对立起来。学习广东经验,就是要把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作为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把加强安全监管作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和战略举措。
(二)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安全监管责任在地方,关键在领导。广东的经验表明,只要领导到位,事情就好办。广东省形成了政府牵头负总责、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针对安全生产责任自上而下“层层衰减”问题,佛山建立了市、区、镇(街道)、村(居委会)、企业、员工六级责任制,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同时推行了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凡出现重大问题和严重超标的单位,要说清楚原因,搞清楚责任。
(三)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广东省21个市地、127个县区都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配备安监人员1252人。佛山市让安全监管机构进入地方发展经济的主战场,在工业园区和乡镇普遍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了200多名专职监管人员。深圳市把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向村一级延伸,目前已经形成了市、区、镇、村四级安全监管网络。这些举措,有效地改变了以往监管力量自上而下逐级减弱的“倒金字塔”结构,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安全生产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要通过学习推广广东经验,切实解决好机构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尽早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同时认真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为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和技术力量的保证。
(四)用足用好经济手段,强化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相对于法律手段、行政手段而言,目前我们在经济手段方面运用得还很不够。试点单位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佛山市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差别费率制度,根据行业类别、工伤事故发生率、事故损失程度等,对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在10-50%的区间内实行上下浮动。这样做,有效地调动了企业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了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提高企业工伤赔偿标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项经济政策。建立强制性提取安全费用制度,有助于改变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的状况;提高企业对伤亡事故的赔偿标准,有助于提高事故成本,促使业主自觉防范伤亡事故;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度,有助于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业主私自逃匿现象。
(五)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监管。广东省相继出台了《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职责》、《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佛山市出台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韶关市出台了《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深圳市宝安区制定了《安全生产巡查实施办法》等。所有这些,都为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六)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企业既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又是安全生产投入的主体。广东省通过法律约束、政策引导、技术示范等措施,较好地解决了非公有制企业安全投入不足问题。佛山市明确要求企业要按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大安全投入。该市汽车运输公司投入资金,在营运客货车上安装了行驶记录仪和GPS等先进设备,对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实行全程监控,使百万公里责任事故率降为0.1,大大低于国家考核标准;南海区敬人石业公司投入了1000多万元,淘汰了落后工艺和设备,实现了矿山开采的机械化,从根本上改善了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已经连续四年杜绝了死亡事故。
除此之外,广东省一些市地还在委托基层机构执法、推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探索,解决了基层监管力量不足、企业“想抓安全而不会抓”等实际问题。实行民爆器材配送制和企业零库存制,加强了对爆炸危险品的管理。所有这些,都值得各地认真学习和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