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1月30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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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是企业立身之本


    随着中国社会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执法措施越来越规范,司法裁决越来越公正,维权意识越来越增强。对于市场主体之一的企业来讲,依法经营就越发显得至关重要。因为市场需要企业提高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意识,增强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经营中稍有不慎,就可能使企业濒临破产的边缘。这决不是危言耸听。近几年来,农资行业内有多少知名企业已不再当年,或步履维艰,或面临倒闭,甚至破产清算;有多少业内叱咤风云的知名企业家或官司缠身,或变身老赖,甚至身陷囹圄。这种现象是大家不愿看到的,但这却是现实。有的虽是由商业风险引起,但最终演变成了严重的法律风险。前述现象之所以不断出现,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人们的法律风险意识淡薄,缺少防范、控制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和举措,而起关键作用的就是企业的高管和核心骨干。因此,为最大程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的各项损失,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务必用好“三招”,以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一要唱好防范风险的“重头戏”。企业规避风险就要重在“防”上。一是营造“工作办事要依法,遇到难事应找法,解决问题得靠法,化解风险须用法”的经营氛围。二是建立“三线”防范机制:首先由经办人、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等人员铺设一条“安全带”,作为第一防线,重点对法律事务的严谨性、专业性、完备性负责;其次由财务、审计、企管等人员构筑一道“防火墙”,作为第二防线,重点对法律事务的及时性、可行性、全面性负责;最后由法务、法律顾问、律师等人员组建一支“消防队”,作为第三防线,重点对法律事务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企业之所以要防范风险是因为工作上出“问题”, 出就出在特爱面子和不好意思上;经营中有“风险”, 有就有在疏忽大意和侥幸心理上;维权时输“官司”, 输就输在没有证据和证据不足上。

    二要把好控制风险的“总闸门”。企业规避风险就要“巧”在“控”上,关键是做好对内、对外两篇文章:一是对内用好“电子眼”,通过审核监控,一手查漏洞,一手补空挡,凡事做到事前“督促”,事中“检查”,事后“总结”;二是对外用好“遥控器”,通过跟踪督察,一手抓权力行使,一手抓义务履行,确保合同履行及时、全面、合约。

    三要用好化解风险的“手术刀”。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就要“妙”在“化”上,即善于拿起法律武器这把“手术刀”,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用好“组合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好“协商、调解、和解、复议、仲裁、诉讼、控告、曝光”八种手术,巧妙化解各类法律风险,消除工作和生活中的诸多烦恼。

    企业日常经营中出现法律风险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法律意识。现实中,有些法律风险只要事先咨询一下法律专家或由法务人员严格把关即可避免。因此,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措施一定要落地。只有坚持风险防范的持续性、长期性和规范性,才能从源头上防控法律风险,以杜绝破产倒闭企业的教训或悲剧再次在业内重演。

(中国农资传媒法律专家、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宝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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