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农业农村部在网站上公布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的答复。
人大代表建议加大农村面源污染的综合治理力度。对此,农业农村部表示,相关治理工作已经展开,包括:一、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范围。二、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专项行动,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使用方向。去年,中央财政就投入20亿元专项资金,在96个畜牧养殖大县,支持规模养殖场和第三方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三、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在东北地区71个玉米主产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推动出台秸秆还田、收储运、加工利用等补贴政策。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选择100个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已有半数乡镇和1/3的行政村开展了分类;坚持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选择100个县开展示范。
人大代表建议,大力发展绿色高效农业。目前,农业农村部已经开展了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包括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农膜回收行动、以长江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行动。
接下来,对于绿色高效农业,引导和支持政策还会继续给力推进:
健全农业绿色发展的制度保障。按照《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健全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等制度,对推行绿色生产方式的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给予补奖。
抓好农业绿色发展重大行动。今年要扩大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范围,再选择100个果菜茶生产大县大市开展整建制推进试点。争取支持200个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试点。在东北、华北地区玉米秸秆较多的150个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以西北、西南地区为重点开展农膜回收,建设100个农膜地膜治理示范县。
另外,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419号建议的答复》中,农业农村部梳理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支持。
首先,加快健全配套政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是一类特别法人。有集体统一经营资产的村(组),应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阶段可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管理部门负责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
其次,加强农村金融政策创新。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完善金融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融资、担保等政策。
2015年,农业农村部牵头在全国29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其中,有18个试点县开展抵押权、担保权试点。
再次,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2017、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分别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经费2500万元,支持10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开展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农业农村部又协调财政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亿元,支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