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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财政重点强农惠农政策出台
8大类37小类措施支持农业发展

    本报讯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4月3日发布2018年财政重点强农惠农政策。2018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支农投入,强化项目统筹整合,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据悉,本次公布的政策主要包括农民直接补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支持农业资源生态保护和面源污染防治、支持农业防灾救灾、大县奖励政策等8大类37小类措施。

    其中,在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方面,提出了四项措施。一是中央财政支持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规模扩大到2400万亩,加上地方自主开展的600万亩,达到3000万亩。中央财政对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二是粮改饲规模扩大到1200万亩,在河北、山西等17个省(区)实施,以“镰刀弯”地区为主。选择玉米种植面积大、牛羊饲养基础好、种植结构调整意愿强的县整体推进,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三是在河北、山西等13个省(区)实施,支持饲草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和奶农合作社集中连片种植高产优质苜蓿。四是围绕具有区域优势、地方特色的农业主导产业,着力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域等。

    政策强调,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以镇为平台,引导带动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加强农产品产地加工、包装、营销等,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展农业多功能性,发展休闲农业、智慧农业、农业文化产业,支持农业产业化,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国家确定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实施玉米及大豆生产者补贴。中央财政将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统筹安排,补贴资金采取“一卡(折)通”等形式兑付给生产者。具体补贴范围、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由各省(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但大豆补贴标准要高于玉米。

    为推动稻谷最低收购价改革,保护种粮农民收益,国家将在相关稻谷主产省份实施稻谷补贴,中央财政将一定数额补贴资金拨付到省,由有关省份制定具体补贴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还确定,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和农业产业扶贫对象作为重点培育对象,以提升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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