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
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继续扩大,将试点县增加到300个。同时,还将选择50个改革基础较好的地市和个别省开展整省整市试点,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扩大改革覆盖面,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通过确认集体成员身份、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等,解决了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明晰了农村集体产权关系,保障了农民财产权益,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重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下功夫、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