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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开展2017年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
推荐认定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260个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农机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和整体水平,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农业部决定2017年度继续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2017年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2017年推荐认定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260个。要求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积极鼓励“五有”型农机合作社参与创建活动。

    《通知》提出,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指导合作社通过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于2017年10月30日前通过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管理系统(网址:dcr.njztc.com)逐级进行网上审核推荐。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推荐名额分配表(2017年度)》要求,严格把关,择优向农业部等额推荐申报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于11月5日前将《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汇总表》(附件5)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业部组织对推荐申报的农机合作社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名单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由农业部公布认定名单,并颁发“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牌匾。

    《通知》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加强示范创建,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助、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农机金融租赁贴息试点等农机化扶持政策对示范社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示范社作为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等农机化项目及技术培训、企社共建、银社对接等活动的承接或实施主体。要积极争取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部门支持,多渠道加大对示范社的投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引导支持示范社加大配套机具和基础设施投入,提高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品牌,推动农机合作社整体建设和农机社会化服务跃上新台阶。

    农业部将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建立全国示范社网页名片,免费为其赠送农机化有关专业报刊。示范社可免费使用“中国农机合作社”LOGO标识。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发挥农机系统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的要求,支持指导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农机服务主体,在开展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的基础上,为农户提供机具维修、农资统购、培训咨询、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农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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