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果农闵某从刘某的农资商店购买了20袋复合肥,两个月后,闵某发现施用复合肥的那200棵桃树发芽异常,生长缓慢。不久,这批桃树就陆续枯死,评估损失价值为6.7万元。经过农业土肥检测中心检测发现,闵某购买的复合肥料中含氯,为不合格产品,是导致桃树死亡的主要原因。遂将刘某诉至法院,法院以“销售伪劣化肥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失。
类似农资实体商店因销售假化肥、伪劣农药农资,给农民造成伤害与损失,遭到法律惩处的绝非鲜见。
那么,纵观这些反面典型案例,我们除了强化农资生产、流通经营方面的管理,落实好道道“关卡”之外,作为农药农资化肥经营业界的众多实体店家又该何为?回答应该是:以“售假”获刑为戒!
农资经营实体店,是农药农资化肥通达田头应用的最后一道门槛,这是左手联着生产经营、右手联着购买应用的“最后一寸路”。农民希望从这道门里取走优质、可靠、安全的生产资料,而另一部分混迹于供应商部落里的不法分子则寄希望通过这“最后一寸路”逆转方向,把假冒伪劣的货色混杂其中。
农资经营实体店,这道门里时刻都可能潜藏着正义与道德、守法与违法、昧心与良知的争斗,时刻在向农资经营实体店家主人提示着严肃的“警示性”考题。作为农资实体店家的业主,须臾不可松懈经营销售里的诚信主线,唯有在法律的框架里,遵守市场经营法则,兢兢业业地帮助农资营销走完“最后一寸路”,才能令店家买卖营生安安稳稳,也才能够让农民安安心心,从而协力同心地助推那些正规、优质的农资产品,顺顺溜溜到农家,平平安安下田头!
(涂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