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24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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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农药法规速递


    ● 阿根廷本月底起禁用甲基谷硫磷和甲胺磷产品

    阿根廷国家卫生和食品质量监督局(Senasa)2016年No. 149决议规定,从今年3月31日起,禁止商业化和使用含有甲基谷硫磷和甲胺磷的产品。

    甲基谷硫磷是一种杀虫剂,主要在里约内格罗河谷地区使用,用于防控果树上的蠕虫、蛾、象鼻虫、臭虫、蓟马和果蝇。甲胺磷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用于防控大豆中的Diloboderus abderus和虱,果树中的蚜虫,豆类中的粉虱,橘树中的蓟马等等。

    上述产品被禁用的原因是具有高毒性,对操作者、益虫都有风险,尤其是对鸟类风险较高。

    ●  ECHA未将草甘膦划入致癌物一类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决定维持草甘膦目前的分类,即该物质能引起严重的眼部损伤,并对水生生物有毒性,对其具有长期影响。RAC称,现有的科学数据并不能支撑将草甘膦划入致癌物一类,抑或是致畸或具有生殖毒性。

    RAC表示其收集了大量的科学数据,分析了草甘膦分类、标签、包装标准风险。他们认为,现有的科学数据不满足CLP法规中将草甘膦划为对特定特定器官毒性、致癌、致畸或生殖毒性类别的物质。

    ●   2,4-D与百草枯在越南遭禁用

    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近日发布禁令,称禁止在越南使用含有百草枯和2,4-D的作物保护产品。

    作物保护部称,有科学证据表明上述两种化学物质会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威胁,评估后决定将上述两种除草剂禁用。目前,作物保护产品名单中有36种含有2,4-D成分,46种含有百草枯。

    ●   欧盟重新批准将氟磺隆作为除草剂替代品种 

    欧盟委员会近日批准从2017年5月1日起批准氟磺隆作为除草剂替代产品,本次批准有效期截止2024年4月30日。

    欧盟委员会规定,氟磺隆在同一区域的使用频率限于三年使用一次,每次使用最大剂量<20g/ha。欧盟委员会同时提醒成员国特别注意:当氟磺隆应用于土壤或者气候条件较脆弱的地区时,需要考虑对非目标陆生和水生植物造成的风险。此外,使用条件还应当包括适当的风险降低措施。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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