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8日,值得全行业记住这个日子。多年的期盼、努力、博弈不负众望。当《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获得通过之后,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即将得到执行,农药行业内权威专家、学者、企业代表都纷纷发表真知灼见,他们均坦言《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不仅更为科学严谨,修订内容也更接地气,方便企业日后登记执行。为此,《中国农资》也在第一时间进行采访报道。
专家解读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周喜应:
《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要有效实施
为了更好地促进草案有效实施,首先,要全面依法加强农药监督管理。一方面,将原由多部门负责的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解决重复监管、监管盲区并存的问题。明确由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实施农药生产许可制度。一方面,对农药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强化主体责任。另一方面,鼓励减少农药使用量,加强剧毒、高毒农药监管。此外,加大处罚力度。除原有处罚措施外,通过提高罚款额度、列入“黑名单”等加大惩戒。其次,要以绿色发展理念开展农药减量控害行动。一是农药减量,从产品登记准入抓起。二是大力控制和削减化学农药。三是加大农药经营市场整顿力度,严格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李钟华:
将改变农药管理“九龙治水”的现状
《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将改变农药管理“九龙治水”的现状。将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并强化监管手段,表明国家对农药行业的管理将更加明确,同时也会更加严格,有利于解决重复监管、监管盲区并存的问题。农药生产、流通以及基层经销商应该尽快安排学习新条例核心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坚决不触碰法律红线。
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秘书长(代) 花荣军:
紧锣密鼓,将新条例制度尽快落地
《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主要从部门管理体制、产品登记制度、生产许可管理、经营许可制度、使用者职责、可追溯制度等进行了调整,简单说就是“农药一部门管”“严格管理产品登记、活化登记资源”“接地气式生产许可管理”“经营农药要资质”“全行业各领域要科学应用农药”“产品质量追根溯源”“全方位监管、有效处置产品”“加强惩罚力度,严惩不贷”。这对规范农药管理、净化农药市场有着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协会已经开始筹划《农药管理条例》的宣贯和配套规章的培训工作,尽快在最短的时间内宣贯到整个行业,让行业内相关人员对配套规章能够深入、细致、准确的理解和应用。
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应用化学系教授 吴学民:
推广普及尚需时日
《草案》最主要变化表现在:一是加强农药管理,这是草案的核心主题思想;二是由原来的多部门共同管理变成统一由农业部管理,实现了生产使用一步管理制,这是具体实质性变化;三是农药监管力度和责任的追究更加一体化,落实更加严厉。
《草案》带来利好的消息是多方面的,加强监管后会规避假冒伪劣产品,淘汰落后产能,让更多正规企业有生存空间。而且产品质量上会得到改善,流入市场中的农药将严格经过检查、筛选。
未来农业部还要做很多工作,《草案》的发布意义重大,未来具体如何实行,如何让农民更加科学的使用农药,这些落实细则还需一定时间。
山东省农药检定所所长 杨理健:
是引领行业规范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是引领行业规范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实际上对规范经营的企业是好事,对不规范经营的企业是利空。
《农药管理条例》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农药行业将迎来又一个春天,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将得到保障,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将得到执行,《农药生产许可》《农药登记许可》《农药试验单位许可》《农药经营许可》将实施。农药将与医药一样,生产、登记、经营、使用全程化实行一体化由农业部门管理,做到农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由此,农业部门将担负更大的责任。
湖南省农药工业协会秘书长 汪建沃:
促进农药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
随着条例的实施,将会使我国农药管理贯穿产销用全过程,使之更加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
有两点应该引起农药行业高度重视:一是适应绿色发展要求,提高农药登记科学水平。二是入市标准提升,日常监管严格。让假冒伪劣产品无藏身之地,让非法企业无市场空间。
《草案》规定将有利于推进农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企业去产能补短板。《草案》出台后,农药行业将根据我国农业绿色化发展的需要,积极调整产品价格,加大高效、安全、环保型绿色农药产品的研发、生产、推广力度。
企业表态
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曾宪峰:
简化操作流程严格监管制度
对于企业而言,关注最高的是多头管理向“一件事情一个部门管”方向转变,将原由多部门负责的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实现专业部门做专业事。所需流程简化,但监管更严格。
另外,《草案》对农药安全有效使用,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农药经营者门槛更高,这对于大型农药生产企业来说是利好条件。从源头上为上市的农药产品进行把关,淘汰掉落后产能以及小厂家生产的不合格产品,很大程度上起到净化市场,缓解产能过剩的现状。
《草案》在很大程度上对流通企业以及基层经销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农药行业从业人员80%以上是基层经销商、零售商这一国情相对应。随着草案的公布,未来主管部门还将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加快落地,作为农药生产企业,我很期待。
四川科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殷勇:
助推企业创新规范市场发展
企业最为关注的两方面:一是处罚条款变得严厉,二是研发单位可以申请农药登记,同时允许转让登记资料。此规定可以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企业之间参与登记的材料转化也较为方便。
《草案》对于农药生产企业有积极的影响,为生产出健康绿色的农药提供良好方向,并且给行业带来健康发展,促进资源整合,淘汰掉不合格的小厂企业,那些假冒伪劣、鱼龙混杂的产品将退出市场。
但从目前来说,《草案》只是出台了底层的构架内容,具体的细则和配套的规章制度还未出台,主要看后续政策是如何细化规定。但值得肯定的是,《草案》是规范企业,促近农药行业规范发展一大关键性文件,我们也将尽快组织学习。
江苏和盛农资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百炎:
《草案》是企业未来发展的导向
《草案》的出台符合行业现状,适合当前的积极环境。一是加强全面监管,在实际工作中对细则方面的执行更加严格;二是更加倡导科学、精准使用农药,这将要求农民更加科学性的使用农药,同时农业部门的责任加大,做好科学宣传的任务。
《草案》中规定将管理统一归到农业部,这是大的突破,能够更为方便地将真假农药进行区分,极大减少了市面上假冒伪劣的产品。目前,《草案》的出台对流通企业而言影响不大,但是后期更多的指导性细则出台后,企业要想稳步发展必须摸清管理政策,将更科学更有效的产品传达给农户和经销商,促进农药行业健康发展。
菜头农业说创始人 蔡智文:
新机遇下迎来新挑战
于企业而言,未来的农药管理将更加严格、更加规范,通过源头把控,确保农产品数量与质量安全。
对农资经销商来说,将面临几个方面的变化。一是需尽快了解政策、适应并按照政策要求来规范农药经营行为。二是农药归口管理,在经营中可得到当地农业部门更专业的培训和指导,减少需同时应对多部门查罚的管理乱象。三是经营成本提高。四是未来部分不具研发、生产、经营实力的厂家将倒闭,上游厂家总体数量趋于下降,优质产品资源趋于集中,不正规产品越来越少。五是随着登记证申请资格、登记资料可转让、国产药异地分装的放开,将激发农药品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