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月9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信息资讯


    去年我国总计新登17个农药原药 

    据统计,2014年共有17个新农药原药获得中国农业部药检所登记。从登记持有人来看,有7个活性成分的登记人为跨国公司,其余活性成分的登记人为国内企业。从类别来看,登记的除草剂有10个,杀菌剂4个,杀虫剂3个。除草剂产品中,陶氏益农公司的氟氯吡啶酯为全球首登,同时公司于2014年推出了以氟氯吡啶酯为活性成分的新除草剂产品锐超麦™,专门针对小麦田抗性杂草。杀菌剂产品中,先正达同时推出了以新登的吡唑萘菌胺为活性成分的新杀菌剂产品绿妃™,用于果蔬等经济作物,吡唑萘菌胺是先正达公司在中国第一个商业化的SDHI产品。

    在创制农药方面,湖南海利有两项创制品种获得登记,分别为杀虫剂硫氟肟醚和氯溴虫腈,终端产品硫氟肟醚10%悬浮剂和氯溴虫腈10%悬浮剂同时获得登记,分别用于防除茶树茶毛虫和橄榄斜纹夜蛾。

    2014年新登原药中有3个产品为生物农药,分别为杀菌剂坚强芽孢杆菌、海洋芽孢杆菌和杀虫剂蝗虫微孢子虫,登记人均为国内企业。17个新农药原药包括:氟唑环菌胺、吡唑萘菌胺、坚强芽孢杆菌、氟草隆、丙嗪嘧磺隆、氟噻草胺、氨唑草酮、精草铵膦、喹草酸、磺酰磺隆、嗪吡嘧磺隆、氟吡酰草胺、氟氯吡啶酯、硫氟肟醚、氯溴虫腈、蝗虫微孢子虫、海洋芽孢杆菌。

    (来源:世界农化网)


    研究人员发明化学鸡尾酒高效诱捕臭虫

    众所周知,在臭虫繁殖之前很难发现它们的踪迹,这使得消灭臭虫异常艰难。不过,如今研究人员发明了一种对付它们的新办法。近日,科学家在德国《应用化学国际版》上在线报道了引诱并将臭虫捕获的6种化学物质的组合。这种化学鸡尾酒模拟了臭虫散发的天然聚集信息素。如果某个地方是安全的,可以出动,臭虫便会发出这种信息素的讯号。

    为确认该信息素中的化学物质,研究人员利用溶剂和加热分别从1.8万个臭虫蜕皮和干燥的臭虫粪便中提取了化合物。他们分离并确认了每种化合物,然后测试臭虫如何对每种化合物的合成版本作出反应。研究人员发现了5种吸引臭虫的挥发性分子(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化物、(E)-2-己烯醛、(E)-2-辛烯醛、2-己酮)和一种让臭虫留在原地不动的组胺。当这6种化学物质被用作诱饵放置在大批臭虫出没的公寓中时,它们捕获的臭虫数量是不含这些化学物质的对照诱饵的7倍。而且,这些化学物质对不同性别、处于不同年龄阶段或拥有不同生理条件的臭虫均有效。

    该研究团队表示,在某个地方监视含有上述化学物质的诱饵要比传统的“侦查”措施如在床褥或家具里寻找臭虫简单得多。研究人员正在设计一种基于这种化学鸡尾酒的低成本臭虫诱捕剂,并打算在明年将该诱捕剂商业化。(来源:中国科学报)


    农产品政府定价退出历史舞台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称,自2015年起国家放开烟叶收购价格。由于烟叶收购价是农产品领域最后一个实行政府定价的品种,此举标志着我国农产品价格将全部由市场形成,政府定价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发改委表示,烟草企业可根据种烟成本收益、工业企业需求和行业发展需要,自主确定烟叶收购价格。此前,烟叶收购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具体分品种、分等级、分地区差别定价。

    1978年以来,我国农产品价格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始终坚持市场取向不动摇,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实行调放结合,并逐步加大“放”的分量,最终实现全面放开。1985年放开了绝大多数农副产品购销价格,1992年放开生猪、猪肉价格,1999年放开棉花收购价格,2004年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放开农产品价格,促进了各种要素自由流动和重新组合,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得以发挥,农村生产力得到了大发展、大解放。

    据悉,农产品价格的放开并非“一放了之”,是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将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不断加强和完善农产品价格宏观调控体系。目前国家对稻谷、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对玉米、油菜籽实行临时收储政策,对棉花、大豆开展目标价格补贴改革试点,对生猪建立了缓解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并通过建立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完善进出口调节机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等综合措施,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防止了主要农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保护了农民的利益。(来源:新华社)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