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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一种生产关系的改变
——黑龙江农资企业土地流转样本观察
《中国农资》记者 宋安勇

规模决定效益,秋收时节,经过土地流转的农田里全部是重型农机在进行收割。

    (上接5版)

    倍丰集团:托管式服务生产高端农产品

    土地流转——农资企业并轨合作社

    伴随着黑龙江省土地流转工作的全面开展,不少有实力的农资企业除了直接参与到土地流转外,还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了服务流转土地的种植大户上。倍丰农资集团党委副书记陈锋告诉记者,倍丰集团在土地流转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最突出的要数海伦市田丰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虽然这家合作社成立仅有半年多的时间,却完成了大面积的土地流转工作,并与倍丰集团完备的农业资金产业链并轨,实现了规模化农业开发。

    记者了解到,海伦市田丰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成立于2014年5月,注册资本1690万元,是由黑龙江倍丰农资集团天硕有限公司首倡发起,是全省仅有的几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之一,法人代表为倍丰集团天硕公司总经理。该社吸纳了4家成员社,分别是海伦市景山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海伦市万库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海伦市孟庆波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海伦市金玉叶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据核算,2014年完成土地流转面积12070.91亩,其中玉米9838.64亩、大豆1166.2亩、水稻1066.07亩,土地流转范围覆盖5个乡镇、11个村屯,涉及到5个种植合作社、两个农机合作社和1位种粮大户,带动农户500多户,形成了关系紧密、科学合理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共同体。联合社为合作社提供担保,获得贷款共计845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482.8万元、种子款37.4万元、化肥款165万元,中期耕作资金159.8万元。截至目前,流转土地全部播种面积完成秋收,大部分玉米实现销售,据粗略计算,玉米每公顷产量为24吨左右,较往年增产1.5-2吨,玉米售价为0.81元/斤,预计可实现总销售额1500多万元,扣除必要支出,每亩可实现纯利润约450元。

    陈锋表示,海伦市田丰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依托成员社吸纳农民入社,提供土地流转资金、优质农资产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以及田间指导和粮食收储等全程“托管式”服务,创建了新型农业经营模式,促进了海伦市新型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程度,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有效的带动了当地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

    销售与服务——规模种植的重要因素

    从国家政策方面来分析,虽然国家提倡土地流转制度经营,但是不同类型的企业也要量力而行。倍丰集团在发展土地流转农化服务主业的同时,积极展开涉农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业务,配合土地流转进行的农民合作社已经建立,涉农金融服务等多项业务也进行得如火如荼。据倍丰农资集团总经理助理齐协力介绍,今后集团土地流传工作的着力点还将放在粮食销售方面,集团已经在辽宁省沿海地区建立两个贸易平台,积极加大国际出口力度。倍丰农资2015年将直接流转土地面积达5万亩,再加上企业服务的多家大型农场,其耕地总面积在50万亩以上。企业自行流转的土地分布在五常、尚志、双城等地区,土地全部为水田,种植基本以水稻为主。这些地区的土地出让金高,平均每亩地的出让金在1400元以上,农业开发项目就必须走高端作物种植路线,这样的土地流转模式完全可以定义为“要质不要量”,想要展开大范围推广是不现实的。倍丰集团直接流转的土地,其水稻亩产在1000斤左右,公司将稻米收获后不进行销售,而是将稻米进行深加工,从而打造高端稻米产品。

    农资经销企业参与土地流转除了具有农资产品价格优势外,更多的是伴随农资配送提供农化服务。配合大型农场进行全程“管家式”的服务是倍丰集团最为擅长的项目。下一步倍丰的农化服务将针对全产业链服务着力,将企业的农化服务整个贯穿于种植业开发的每一个步骤。

    北大荒农资:土地流转的文章刚刚开始

    拥有集约农业的天然基因

    若说起黑龙江省乃至全国的土地流转工作,不能不提的就是北大荒集团,这家隶属于黑龙江农垦系统的大型上市企业,自企业组建之日起就将土地流转和农业开发作为企业的第一主营业务。可以说北大荒集团的土地流转在时间上起步最早,流转面积上全国最大。目前,北大荒承包经营的土地总计86.4万公顷(1296万亩) 土地的使用权,其中耕地62.4万公顷(936万亩),荒地24万公顷(360万亩),从经营土地的面积上来看,北大荒集团是农业类上市公司中不折不扣的“地王”。不仅如此,北大荒集团还是目前所有农业类上市公司中唯一的一家以土地承包费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公司。

    据北大荒集团农资公司副总经理韩明伟介绍,北大荒集团流转的耕地是早在1998年北大荒集团同黑龙江省农垦系统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无偿获得的。北大荒集团的承包期为50年,完成大面积的土地流转后,北大荒主要是通过与农民签订《农业生产承包协议》,而将土地承包给农民。承包的时间一般为三五年,承包费收取主要依据当年农作物的价格。

    记者认为,在短期时间内,由于目前农民种粮比较效益低,不足以支撑土地成本的大幅上涨,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虽然松绑,但无法立即进入操作层面。然而在中长期视角下,北大荒集团除了现有“地主”业务之外,还有可能增加新的盈利模式。比如“土地银行”模式,所谓“土地银行”是指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土地合作社,合作社将入股土地对外发包,每年按股给入股农民分红。在这种新型土地经营模式的各项链条中,合作社作为“土地银行”,承接了土地的借出方(农民)和土地贷入方(也可能为农民,如种粮大户等),借出土地的农民可以每年根据土地种植效益按股份分红。

    另据记者了解到,北大荒集团土地流转的盈利模式还在于“竞租”模式,如果黑龙江垦区形成较大规模的土地流动,那么土地拥有者可以采纳“竞租”(即拍卖多少年使用权)的形式,价高者得地,北大荒可充当“发包方”,盈利水平可由此快速提升,当然还有租金直接上涨的间接受益模式等等。在这样的土地流转模式中,一方面土地集中度提高后,劳动生产率上升,土地种植户能够承担相对较高的土地成本;另一方面以目前中国农业相对较低的劳动生产率来看,如果引入效率高的外来者,农户能承担的土地价格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可为土地流转输出农化服务

    在土地流转大环境下,农资企业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更好地进行农化服务。韩明伟表示,目前在北大荒垦区中生产队变成作业区,这种变化是显而易见的。在当前的大环境下,农资供应商应适应种植结构的变化,根据市场需求,将企业的专业化程度提高。农资企业应该以变应变,变行政终端为经营主体。当前家庭农场模式的出现,农资企业应该制定让终端用户放心的销售措施。除此之外,加强农资流通企业的队伍建设也很必要,农资企业在保持价格、微利销售的同时,还应该大力发展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民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应该采取纯企业化管理模式,真正地使农资企业全方位地进入农业生产整个过程。

    伴随着黑龙江省土地流转工作的全面开展,不少有实力的农资企业除了直接参与土地流转外,还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服务流转土地的种植大户上。北大荒集团农资公司副总经理田丽红告诉记者,作为黑龙江省农垦系统中唯一的农资经销企业,公司有支援其他农资企业的想法。当前省内有一些农资企业成功试水土地流转,如果将农垦系统的农资产品和农化服务输出出来支援这些企业和种植大户,可以对企业自身的业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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