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8月29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福建买化肥可细查包装标识


    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工商局针对流通领域化肥进行抽检,结果显示合格率仅为78%。为此,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今年第6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购买化肥时要注意查验包装标识,识别产品内在质量。

    一要慎重选择购买场所及生产厂家。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不要轻信走村串户的陌生推销者。二要认真查验包装及产品标识。要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国家规定包装袋上应标示商标、肥料名称、生产厂家、肥料成分(注明氮、磷、钾含量及加入微量元素含量)、产品净重及标准代号,每批出厂的产品均附有质量证明书。三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及禁忌事项。使用前要搞清楚各种化肥的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科学使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四是要注意索要购货凭证及保存证据。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