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17个省、直辖市210家企业生产的210批次农药产品。合格率达95.23%。
本次抽查依据GB 15583-1995《40%乐果乳油》、GB 19337-2003《阿维菌素乳油》、GB 2548-2008《敌敌畏乳油》等标准的国家统一要求,对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质量分数、有效成分悬浮率、相关杂质质量分数、水分质量分数、酸度、碱度、乳液稳定性、pH值、持久起泡性、润湿时间、标签等11个项目进行了抽查检验。
抽查过程中发现有10批次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啶虫脒质量分数、高效氯氟氰菊酯质量分数、水分质量分数、pH值、乳液稳定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