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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施用有机肥的技术要求


    蔬菜安全生产中有机肥施用要求:

    1.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或省市登记的商品有机肥种类或“三证”不全的商品有机肥种类。

    2.禁止使用重金属含量超标的商品有机肥。主要重金属含量指标为:砷≤20mg/kg;镉≤200mg/kg;铅≤100mg/kg。

    3.禁止使用未经腐熟的有机肥,禁止城市垃圾、医院垃圾和工业垃圾在蔬菜生产中使用。

    4.禁止在绿叶菜生长期使用粪尿水进行追肥。

    5.有机肥料与化学肥料配合施用。有机肥料具有养分完全,肥效迟缓等特点,而化肥是养分单一,肥效快速的一类肥料,两者配合施用,能起到互相促进肥效,提高菜地供肥效果。

    在蔬菜安全生产中,可根据不同种类有机肥特性、不同蔬菜品种的生长规律和需肥特点、土壤特性和供肥能力来确定有机肥的施用方法和施肥量。

    1.堆肥、沤肥、厩肥:一般作基肥使用,可结合翻地时施用,要求与土充分混合,做到土肥相融。堆肥、沤肥、厩肥的施用量一般为每亩2500-4000公斤。

    2.精制商品有机肥:一般作基肥使用,可采用撒施、条施或穴施等方法。精制商品有机肥对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有明显作用,在蔬菜生产中应大力提倡使用,但考虑到生产成本,一般亩用量在300-1000公斤,土壤状况较差的可适当增加用量。(宗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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