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月10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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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实施拟登记产品公示制度


    本报讯 农业部药检所日前发布通知称,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拟批准登记产品公示制度,以进一步加大农药登记信息公开,增进登记审批公信。

    公示内容包括拟批准登记的临时登记、正式登记和分装登记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毒性、作物、防治对象、用药量、施用方法、原药来源及备注等信息。

    农业部药检所将在中国农药信息网(www.chinapesticide.gov.cn)分批公告拟批准登记产品,每批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中有关内容有异议的企业法人或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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