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发布以来,对指导国家化肥淡储工作起到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内市场化肥供需形势的变化,《办法》也需要修改完善。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财政部经建司已就《办法》修改问题多次调研、座谈,征求行业和企业的意见。
为了充分发挥国家化肥淡储的“蓄水池”作用,近日,国家发改委经贸司会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局,约请中国氮肥协会、中国磷肥协会、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和部分化肥经营企业,进一步研究《办法》修改完善问题。与会同志对《办法》提出了许多修改建议。
据悉,下一步,国家发改委经贸司、财政部经建司还将继续听取各方意见,抓紧修改完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