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13年8月16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农合会联手专业合作社打造“四个平台”
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农民合作社委员会在京成立
《中国农资》记者 张 琴 汪 洋

      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数量和惠农力度持续增加,农民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成为中国农业创新、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近日,由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和锦绣千村农资连锁(北京)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首届农民合作社产业链融合与发展论坛在京召开。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永久名誉会长胡德平,农业部原部长、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永久名誉会长陈耀邦出席论坛并发表讲话。此外,来自国家部委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和名企、名社的参会代表围绕农民合作社发展及其上、下游企业搭建资源对接平台,打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供应链、生产链、需求链和价值链的各个环节等话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大家畅所欲言,共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大计。

    开幕式上,由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筹备成立的农民合作社委员会(简称“农合会”)还举行了隆重的成立仪式。据首任农合会会长孙向东介绍,在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与产业链条相关主体间的融合是发展所需。农合会是以合作社为主体的多元化、多资源、多层次的集合体,它是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领导下的专门服务于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全国性服务机构,未来将以带领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入产业链及品牌化时代,推动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领航中国农业为使命,致力于打造一个服务于合作社的产销对接平台、价值提升平台、政策对接平台和学习交流平台。

    另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一季度,我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已经超过73万余家,比上半年增长6.04%,出资总额1.21万亿元,增长10.6%。“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的兴起和发展,是中国由传统农业向大农业时代转型的象征性标志,同时也将推动整个农业产业链条发生巨变。”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会长陈泽民分析说:“农民专业合作社之所以能够受到如此青睐,一方面来自于政府的大力推动和扶持,另一方面是行业下游规模化企业对上游需求发生变化的一种反作用力。在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保障农产品安全和解决农业副业化兼业化的多重因素影响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是顺应时代发展的一种规模经营形式。”

    “在合作社出现并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不乏优秀的个体出现,但多数还处在自行发展、摸索前行的状态。”就目前合作社发展的规模和特点,孙向东表示,合作社的数量虽然庞大,但集群效应并未显现,影响了合作社参与市场经济的优势地位;由于合作社的区域限制和单体规模限制,导致多数合作社缺乏与产业链主体对接和交流的机会,影响了合作社与产业链的融合;部分合作虽然获得了政府的支持,但就整体而言,仍然缺少一个具有公信力和资源型的平台支撑。“基于此,成立农合会的深层意义在于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三农’的政策精神,加快培育以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满足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良性发展的现实需求,同时为农业产业链条的上下游主体提供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对接和互动平台。”孙向东说。

    农合社的成立将会为农资企业带来哪些新的机遇和挑战?会上,来自中农立华、烟台众德集团、山东友邦肥业、北京新禾丰等参会代表纷纷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农资行业是农业产业链中一项重要的环节,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将给农资行业带来四方面的突出影响,即农资销售渠道扁平化;农资使用更加注重合理、科学;假劣农资将无机可乘;农资电子商务平台将成探讨新方向。”大家一致认为,未来对于农资企业需要向合作社提供立体化的服务,首先,要提供高效、安全、环保的农资产品;其次,要制定个性化、全程专业技术服务;最后,凭借更实惠的农资价格直接将农资产品配送到社,只有用合作的力量才能最终缔造农资行业发展的新局面。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