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对8种重金属元素(砷、汞、铅、镉、铬、铜、锌、镍)进行内梅罗综合评价指数法评价。结果表明,河北平原重金属环境质量优良,一、二、三级和超三级土壤面积分别占全区面积的93.02%、6.62%、0.31%和 0.05%。其中,二级土壤主要分布在冀东北部地区,尤以唐山铁矿集区、秦皇岛西部(昌黎县、卢龙县、抚宁县)及唐海县最为突出。京津南平原区的低洼地、大中城镇及存在污染源的区域,如白洋淀洼地内的臧村镇至铜口镇、石家庄市及其南部的洨河两岸、衡水市、邢台市、行唐县,保定滏阳河两岸等。三级土壤总面积为252km2,集中分布在唐山地区唐海县及保定市东部白洋淀洼地内。其深层土壤异常与特定的地球化学沉积环境有关,以自然地质作用为主,而浅层土壤异常具有典型的二元叠加特征,以人为源的输入为主。超三级土壤面积总计为40km2,全区只有 10 个样点超三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且呈孤点状分布。
2007 年河北省地质调查院在冀东沿海地区的浅层土壤中发现了450km2的镉富集带。按 Sutherland 的分类标准,镉在研究区浅层土壤中高度富集,且镉异常源于人为活动。镉元素的二、三级土壤面积百分比分别达5.26% 和0.34%,有144km2区域超过三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 8 个重金属元素中超三级土壤分布面积最大的元素。
河北平原已有相当大的区域发生了轻微重金属污染;镉、汞发生中度污染以上的区域分别为12232和45972km2,其他重金属元素中度以上污染的面积很小(660-3332km2);河北平原表层土壤污染主要分布在工矿区等,人为污染的面积较大,以轻微污染为主。(王 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