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6月14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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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价分类结构调整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决定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将现行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8大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3个用电类别。专家分析,电价分类改革每年可减轻农林牧渔业生产、社会福利场所等电费支出约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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