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1月30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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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位农民将首获国家种粮大户补贴


  本报讯 近日,中央财政在黑龙江省首次开展了对种粮大户的补贴试点工作,牡丹江市13位农民位列其间。他们当中的大多数将获得贴息贷款,其中的“超级种粮大户”还将获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补助。 

  种粮大户补贴是我国建立健全种粮大省利益补偿机制的最新举措之一。与“粮食直补”等补贴不同,种粮大户补贴并不带有普惠性,而是以粮食种植面积和集中连片程度作为补贴“硬杠”,引导、扶持粮食生产走向规模化经营。

  按照黑龙江省要求,纳入种粮大户补贴的个体粮食生产者,实际种植面积应在1000亩以上,且单块连片种植面积不低于500亩,种植品种为水稻、玉米、小麦和大豆。种植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则纳入“超级种粮大户”补贴范围。补贴实施动态调整和档案管理,一年一定,有进有出,以调动农民持续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经过村、乡(镇)、县(市)逐级审核,全市共有13位农民通过了资格认定。他们当中的12位将从明年开始,在得到更高贷款额度的同时,获得贷款贴息。另一位来自海林的农民被认定为“超级种粮大户”,财政部门将根据其一年内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仓储设施建设、农机具购置、粮食生产保险支出等投入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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