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8月17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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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要求所有化企须搬迁入园


  本报讯 浙江省环保厅和省经信委日前联合下文,结合环保工作和产业政策对化工行业转型升级提出具体行动方案,要求所有化工企业必须搬迁进工业园区,具体将分3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2012年底前,各地先进行排查,并制定各自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对所有企业进行梳理,逐家明确整治要求和整治进度。第二阶段为2013年9月底前,列入淘汰关停范围的企业、生产线全部淘汰关停到位;对其他所有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企业全面实施限期整改;2013年底前,所有拟原地保留的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第三阶段为2015年底前,列入搬迁的企业基本实现搬迁入园(工业聚集区)整合发展。

  此外,方案还特别对化工企业能耗和污染排放标准提出要求,2015年底前现有化工企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30%以上,并对入园企业规定了较高的能耗和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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