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2年8月3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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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销用紧密配合遏制假冒伪劣农药


  本报讯 近日,山东侨昌化学有限公司人员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佳木斯市等地发现,有不法商家销售假冒侨昌公司的90%乙草胺产品。佳木斯市工商局在桦南农资市场一农药销售店实地检查发现,该店除了经营销售假冒侨昌化学的农药,还有假冒山东、河南等地农药公司的相关产品。

  针对类似假冒伪劣事件的不断发生,笔者认为,要从生产、销售、使用三个环节做好监管。首先,要做好源头管理。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生产厂家的产品进行检查,利用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对生产假冒伪劣农资的厂家进行曝光,遏制造假行为;其次,要监管好中间销售环节。对农资经销单位加强监管力度,农资经销商也应尽量销售有证件、信誉度好的大厂家产品;再其次,真正可以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是农资使用者——农民。农民可以用以下方法:一是注意查验经营者的有关证照;二是选购农资产品时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等;三是在购买农资商品时要向经营者索取购物凭证;四是使用前要认真阅读农资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五是出现农资消费纠纷或者发现非法经营农资行为的,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举报。

  通过产、销、用三方紧密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查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资造假行为,以保护、扶持农资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张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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