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日前启动2011/2012年度化肥淡季商业储备企业资格招标工作。本次招标数量为505万吨,为上年度承储资格到期后的重新招标。凡具备相应资质的化肥生产、流通企业均可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1.在中国境内具备合法化肥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投标人2010年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青海、西藏不低于1000万元);3. 化肥流通企业连续三年销售量30万吨以上,化肥生产企业拥有销售网络且连续三年生产量40万吨以上;4. 具有与化肥淡储规模和区域布局要求相适应的仓储能力;5. 银行信誉优良;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7日上午10:00。招标鼓励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淡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