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掺混肥料:监管比门槛更迫切


  中国农资流通协会掺混肥料分会理事长 龙文:

  掺混肥需要软门槛、定规矩

  对于掺混肥应设置准入门槛,企业目前存在不同意见。我认为主体不是要设置规模门槛,但应有一定的软门槛、定规矩,比如说要有化验室、农技人员、成品库、设立风险金、法人机制等等,若干方面大家都提出意见,尽管BB肥企业未来不适宜设置规模门槛,不利于行业的发展和测土配方施肥的要求,但是要解决市场规范的问题,BB肥发展中出现的假冒伪劣现象,我们协会秘书处还应进一步研究。规模门槛不设置,其他门槛还要不要,怎么设的问题。如果设置这个门槛,还应与磷肥工业协会现有的门槛协调,加强和工信部、农业部的沟通。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土肥处处长 杨帆:

  设置掺混肥门槛的时机尚不成熟

  我个人认为掺混肥设门槛的时机不是很成熟。首先,设门槛的目的是什么?最大的目的是资源和环保,我们的掺混肥不涉及资源的问题,没有废水、废物也不涉及环保的问题,从两个角度来看设门槛必要性不大。其次,从目前国内市场现状看,BB肥更适合经销商的行动,它直接面对的是农民,这是我们追求的模式。但是在中国农民经营规模很小,人均面积不大,在配肥的环节上出现瓶颈,针对一家一户的配肥规模非常小,目前国内这样的模式太少了,从测土配方施肥实施7年的阶段来看,这样规模的配肥站仍然处于摸索阶段,这种配肥站超出农业部门的工作范畴,已经进入经营和生产领域,必须由生产领域和农业部门共同走完才能将掺混肥料走进耕地里。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整个行业还不成熟,门槛的设置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是不利的。第三,我们的企业提出要求设置门槛还有市场规范的问题,实际上,现在规范的标准不少,肥料管理和市场监管的部门不少,质监局、工商局和农业执法大队都在监管,现在的问题是市场监管不力。

  设置门槛一段时期以后可能有必要,但是现在时机不是很成熟,该不该设,怎么设?我们都不是很明白,单从设备上看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而是人的问题。

  美盛化肥(北京)有限公司运营总监 万强:

  产能规模应有相对的限制

  掺混肥的产能规模应有一个相对的限制,产能太大不是很现实,毕竟掺混肥料以中小规模装置服务于周边的农户或市场;其次,到目前为止,行业内没有掺混肥料的加工技术或是产品控制的标准手册,比如颗粒的大小和性状都应有个标准,为提高行业水平做出改进;再次,装置大小是按平均每小时计算还是以年产计算都应有个标准;同时,掺混肥是瞬间释放的产品,产品原料和成品的存储都应有个准则和条件;最后,如何将掺混肥和测土施肥有机结合起来也是非常必要的。

  中国农资传媒执行总编辑 孙立新:

  规模与规矩的辩证关系

  解决规模和规矩的关系,是目前国内掺混肥料存在的问题主旨。设置掺混肥料的准入门槛,很大程度上是解决产能过剩,但是国内企业呼吁设置门槛,最重要、最根本的是市场混乱问题,归根结底是规模和规矩的问题。希望能够通过设置必要的门槛来维持正常发展的市场秩序。企业欲设置门槛不是排挤的意思,而是规范市场,这也是监管部门的职责。测土配方施肥的机遇只能要求小规模配肥站,规模和门槛的限制是很难的,最多的是规范BB肥生产企业。

  衡水隆昌肥料造粒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鲍胜来:

  规范生产技术比限定规模更重要

  结合国家测土施肥的情况,规范掺混肥料规模的大小不是关键,关键是要规范企业的生产技术。掺混肥料有着阶段性生产的特性,我们很难去界定它的产能。而且,实际生产掺混肥大部分采取的是零库存生产,有的原材料不适宜放很长时间,这样才能适合随用随产的生产方式,从测土施肥的角度看,设置门槛没什么必要,但是生产技术的规范还是有必要的。

  山东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孟勤学:

  设置掺混肥的门槛非常必要

  设置掺混肥的门槛非常必要。小企业连基本的硬件设施d都不具备,不可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一个规范的实验室和合格的化验员都没有,如何保证产品的质量?有的小工厂老板可以充当操作人员,再加上几个装卸工可以生产几千吨的BB肥,他们根本不可能采用化验设备,生产出来的产品很难达到质量标准,所以设置一定的门槛非常必要,比如说注册资金、厂房标准等,可以结合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同时我们认为,肥料登记证严重阻碍了生产企业的发展,特别是针对掺混肥料种类多的特性存在一定的约束力,我们建议取消肥料登记证。

  广东天禾中加化肥有限公司副厂长 赵明:

  加强监管力度比设置门槛更重要

  设置门槛将会阻碍行业发展,但是目前小企业不守规矩,产品质量没有保障,比如某些市场依然存在用小颗粒尿素生产BB肥的状况,这完全不符合国家标准。现在不是设置门槛的问题,而是如何根据现有的掺混肥国标来加强监管力度,掺混肥料企业涉及到生产许可证发放的限制,希望在这个环节上加以控制。比如化验室资质问题,目前一些小企业在接受审核时临时抱佛脚,到其他企业借些化验设备,这样一来产品质量根本无法保障。另外,要注重计量的标准,现在还有很多小企业用磅秤计量,这个需要改进。所以,市场监管比设置门槛更重要。

  石家庄市华帝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柱森:

  掺混肥企业要看软实力

  限制门槛和我国的测土配方施肥政策是矛盾的。目前市场上假冒伪劣现象非常猖獗,如若设置门槛,将与国家测土配方施肥的精细化、微量化发展两者互为矛盾。

  如果在门槛中过于强调产能的问题,准入量将很难界定。掺混肥企业应提高资质门槛,比如单位有多少农化人员、化验室的条件如何等。衡量一个企业的软实力是设置门槛的关键所在。

  浙江中冠农资有限公司 周旭东:

  掺混肥要设置风险责任制

  在浙江,由于耕地面积的限制,测土配方的规模基本都是几百吨为主,上千吨的很少,如果设置门槛20万吨/年以上不大可能。

  关于设置门槛,掺混肥本身对于能源方面消耗很低,且农民的配方很多,所以不建议设置门槛。但是针对目前的市场混乱的现实状况,掺混肥企业首先保证企业检测设备的资质,其次是追究风险责任制,市场的监管本应是工商部门管理,但是化肥市场已经放开,保证法人、法定机制的资质问题很重要。我个人认为掺混肥料应该以灵活为主。

  陕西农业生产资料化肥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 惠四新:

  加强监管要从源头抓起

  在我国,BB肥配方灵活,可以根据具体作物进行配方施肥,而且降低成本、省时省力、增产增收,我个人认为没有必要搞限制,并且设备上也无需设门槛,重要的是成品上加强监管。如果设置门槛的话,原料上的差异决定掺混肥的质量,毕竟产品从源头就应加以监管,应在此方向设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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